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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香港娛樂圈大寫真 作者:風格1

鄭婉雯最初進入電影圈是在1987年7月,當時嘉禾影業公司招考新人,她應徵被錄取。她在“嘉禾”攝製的西片中當過小角色。她拍的第一部“脫戲”,也是她第一部當主角、第一次在銀幕上全裸演出的電影《浮世風情繪》(1987年公映,由香港知名攝影師何藩執導)。該片改編自中國古典色情文學名著《肉蒲團》。鄭婉雯在片中飾演未央生的妻子。《浮世風情繪》雖然充滿色情和裸露,但並不是一部低階庸俗的黃色電影,拍得頗有美感和含有警世意味。鄭婉雯演出的另一部“脫戲”是《豔鬼兇靈》,在這部影片中飾演一個名叫小翠的女鬼。在參演“脫戲”,搏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後,鄭婉雯便不再拍“脫戲”,轉向歌壇發展,與人合作搞唱片公司。她錄過一張由她主唱,並有部分歌曲由她參與作曲和填詞的唱片《大家HAPPY》。

許多“亞姐”出身各不相同,但往往殊途同歸,不少佳麗參賽後紛紛投身三級女星的行列。

拍三級片的“亞姐”冠軍首推邱月清。1990年,她因拍三級片《三度誘惑》,被翁虹指為破壞“亞姐”形象,終被罷免“亞姐”組織“仁美清敘”的主席一職。但翁虹也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翁虹是1989年“亞姐”冠軍,同時兼得該屆“最完美體態小姐”、“最具風采小姐”兩獎,可謂三科狀元。但她在電視臺的收入不多,1993年底決意離開“亞視”時,月收入也只有7600港元。她先是露兩點與任達華主演三級片《擋不住的瘋情》,結果名聲大噪,隨後片約不斷,成為第一個“亞姐”冠軍的三級女星。結果同樣被罷免“亞姐”會籍和革除“仁美清敘”副主席頭銜。事後翁虹改口說:“我開始明白當時邱月清的感受了。”

此後,翁虹除拍片、出外登臺、幫人剪綵外,還拍廣告,並和他人合夥開了一家金鋪,貴為董事,名下物業有三四層樓。1994年底,傳聞她與片商簽約兩年,年收入可高達1000萬港元。

有趣的是,邱月清和翁虹都未能一脫而紅,只有拍過三部三級片的葉玉卿一脫成名,併成功地上岸。

李麗珍是“無線”藝員,以前多在電視劇或影片中擔任二三流配角,如《痴心的我》中的“阿珍”,《大時代》中的“二姐”,默默無名,收入也少。她人小計多,醞釀許久,終於做出驚人之舉,先是拍“寫真”,以其一貫在銀幕、熒屏的純情少女形象,自然男士們爭相購買,一睹為快。接著,她又走上三級脫星之路,《郎心如鐵》、《蜜桃成熟時》,豔片一部接一部,自然名聲和收入也就躍上一線。

1988年,“亞姐”曾小燕一時大意,被人拍下惹火照片,並登在某雜誌封面。曾小燕半推半就去拍裸照,從此走上三級不歸路。

“字母小姐”案在香港的社交場合,碰到熟識的女士,以英文名字稱呼地,她會很開心,這是香港社會的一種時尚。但現在倘若你簡稱某小姐姓氏的頭一個字母,如姓陳的稱C小姐,姓李的稱L小姐,對方肯定會很不高興,甚至馬上翻臉,將你臭罵一頓。這是由於1995年香港曾發生過一樁轟動一時的色情案件,叫做“A、B、C、D、E小姐案”,或簡稱“字母小姐案”。

案情是有幾位影視圈的女藝員,因求名利心切,陷入一個名叫錢志明的無賴設下的騙局。這幾位女藝員一個接一個上鉤,到酒店供錢志明淫樂,事後不但得不到任何“報酬”,反而被暗中拍下裸照,並被要挾出錢贖回照片。這些受騙的女藝員被逼得走投無路,只好報警。1995年8月初,香港灣仔法庭開始將被告錢志明提堂審訊,連續開庭八九次,每次開庭,都傳一至兩個被騙的女藝員出庭作證。法庭為了保護她們的名譽,只用英文字母代替每人的名字,並且禁止傳媒報道她們的真實姓名。每一次開庭審訊的過程,各報均作了繪聲繪色的詳細報道。於是,“A、B、C、D、E小姐案”成為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由於報道隱去她們的真名實姓,使事件蒙上了一層神秘色彩。這宗騙色醜聞所牽涉的六名當事人,有五人是影視圈女藝員,雖然她們並非大紅大紫之輩,但在社會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有的甚至是亞洲電視臺舉辦的“亞洲小姐”競選的入圍者。人們感到奇怪,這些人怎麼會如此輕易上鉤呢?據說,錢志明所施展的騙術非常簡單,他先向電視臺的熟人打聽到這些女藝員家裡的電話號碼,然後分別打電話與某女藝員聯絡,聲稱有位富有的老闆要投巨資拍電影,想約她演片裡的主角,若訂立合約,片酬數十萬元,還有汽車、洋房贈送云云。其條件是女藝員要“識做”,給老闆性服務一次。如此拙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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