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小說:香港娛樂圈大寫真 作者:風格1

母應該說是很特別的人了。

1971年,汪明荃和劉昌華結婚。

汪明荃說:“我一直贊成結婚,結婚是正常的,人人都結,我為什麼不結?”

問題在於,她那時剛從“麗的”跳槽進入“無線”,正步入事業的黃金時期,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而且這忙是身不由己的。那麼對於婚姻的另一方來說,就是不公平的了。但汪明荃那時太年輕、太自信,以為在事業與婚姻上可以取得平衡,結果卻失敗了。

其實,丈夫和婆婆對她都很好,本來是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但麗莎卻沒有好好珍惜,或者說是為事業犧牲了家庭。這段婚姻維持了幾年,終於以離婚告終,但直到今天,汪明荃對前夫劉昌華仍懷著深深的歉疚。

她說:“到今天,我依然覺得錯在自己,他是一個很好很好的人。後來他再婚了,並且還生下一雙女兒,過得很好。他是應該得到幸福的。”這番話體現了汪明荃性格中善良的一面。麗莎沒有孩子,外界曾傳她為了拍《家變》而把四個月的身孕都打掉了,為事業作出了最大的犧牲。其實這是誤傳,麗莎確實流過產,但那不是有意的,她其實也很想做母親。流產後,麗莎一直沒有再懷過孕,因此一直沒有親生骨肉,這是她生命中的又一個遺憾。

後來,她年紀大了,而且沒有再婚,自知不會再生孩子了,就索性收了三個乾女兒,一個是謝賢和狄波拉的女兒婷婷(正式上了契),一個是李姓朋友的女兒,還有一個是一位新加坡華僑的女兒。她喜歡女孩。三個契女和她關係都很好。

多年前,汪明荃曾痴迷地愛上了金牌司儀何守信。而何守信當時已經結婚,太太就是當紅影星歐嘉慧。但麗莎居然可以整日整夜陪何守信打牌,可以當著其他藝員的面對何守信柔情萬種,甚至在公開場合手牽著手。

一場很複雜的三角關係,被傳媒炒得沸沸揚揚。麗莎一如既往地拒絕記者採訪,任真真假假的緋聞滿天飛。直到有一天,她發現受傷倒地的竟是她自己。直到這時她才明白,她只是一個容易受傷的女人而已。後來她就患上了甲狀腺腫瘤,惡性的,繼精神之後身體再經受了一次煉獄般的痛苦。

這之後,她生活中出現了一個羅家英。羅家英是粵劇名演員,麗莎因學粵劇而與他接近併產生了愛意。羅家英最大的長處是性格樂觀,他教麗莎怎樣笑對人生。他指出,麗莎以前冷對記者,其潛意識裡就是太介意別人對她的看法,因此才封閉自己。羅家英從不介意別人說什麼,只以誠待人。這一點對麗莎影響至深。

當汪明荃敞開心懷的時候,才發現其實一切都不是那麼可怕,儘管經歷過許多痛苦,但仍然可以快樂地生活。她因此對羅家英既愛慕又尊重,凡事都包容忍讓幾分。

1994年8月,她和羅家英一同赴美國探望自己的家人。父親希望他倆早日結婚,但麗莎說暫時還未考慮,認為現在的相處方式很好。記者說羅家英人很好,對人很親切。麗莎笑著說:“他對人無疑很好,但相處久了,就原形畢露,又挑剔,又多投訴……”

“無線”成立28週年慶祝大會上,她穿一襲紅裙擔任司儀兼表演節目“十兄弟”,47歲的“阿姐”風采依然。

“情歌王子”周華健1960年,周華健出生於香港,並且在香港長大。

讀書時他就沉迷於音樂,但家人卻不希望他朝這方面發展,而是期望他能好好讀書,中學、大學一直讀下去,有了文憑,一生受用。可他卻使家人失望了,19歲那年,他考香港中文大學名落孫山。家人不甘心,想辦法送他去臺灣繼續讀書,希望他走“正路”。他明白親人的苦心,上飛機之前,把右手本來為方便彈吉他而留著的指甲剪了,決心從此告別音樂,一心讀書。

但他對音樂的熱愛卻沒法改變。在臺灣讀大學二年級時,恰逢春節,他在宿舍裡休息,忽然聽到隔壁傳來吉他聲,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即去借了一把吉他彈了起來。音樂使他感到無比快樂,也許是從這時起,決定了他這輩子將與音樂結緣。此後他早上讀書,晚上在餐廳裡唱民歌。每天晚上,他都去西門町的大小餐廳裡很投入地唱歌。

有一天,他感到一種難以抑制的創作衝動,寫了一首歌《其實我不想放棄》,然後揹著吉他跑遍臺北,希望有唱片公司接受他這個“創作歌手”,希望別人能給他機會,但他得到的只是冷言冷語。

終於,臺灣著名音樂人李宗盛僱用了他,工作只是整理錄音帶,清洗唱機磁頭等雜務。對此他一點都沒有嫌棄,認為這也是一個機會。

大學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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