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寶貝回家——葉惟新浪部落格,2006年8月29日2:12
一個看上去4-6歲的殘疾小女童(真實年齡尚不確定)穿著一件髒兮兮的碎花襯衣和一條同樣髒兮兮的灰色短褲,坐在廣州天河區天河路的繁華路段之中,就在人行天橋旁邊,高樓大廈之外,向每位路人行乞,有蒼蠅叮她疑似被人為傷害致殘的雙腳<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這是28日傍晚我的親眼目睹,我一下子懵了。
我看過很多貧民窟題材的電影,作過一些瞭解,知道在墨西哥、巴西、印度、南非等發展中國家都有這種情況,以及更加不堪的情況。我也並非沒有親眼看過,來廣州前我在非洲肯亞內羅畢的艾魯貧民窟,才看了種種踐踏心靈的罪惡。
然而在我心中,眼前之事不會發生在中國,儘管中國也是一個發展中國家。
我在美國洛杉磯出生長大,若只看國籍,我只是個美國人。很多中國人因為我對中國的深情而奇怪,更多人懷疑我是否懂中文,是否懂中國。如我初初所言,我比大家想的還要懂中國,愛中國。
我祖父生於亂世,理所當然為國效力,在抗日戰爭中戰功累累,尤以臺兒莊戰役中的智勇,獲時民國政府的三等寶鼎勳章。後在內戰爆發前不願手染同胞之血而移民美國。
我父親秉承家風家訓,雖牙醫之士,亦可稱仁義也。我母親大學畢業於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東亞語言與文化系,蒙其諄諄教育,我2歲學《千字文》,3歲學《唐詩三百首》,5歲學《論語》,多年以來一直有修習漢學。
1991年夏天,我3歲時第一次隨父母來中國旅遊,往後每年皆有到中國的遊歷,直至2003年我家道中落,那是另一番事了。其後兩年我靠著努力與好運讓生活重新變好,2006年8月26日,我第一次獨自一人來到中國。
說這些只是想告訴大家,不管誰承不承認,我也是個中國人,我也屬於這個國家,此心天地可鑑!
1991年-2003年,3歲到15歲,我見證著中國的巨大變化,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我隨父母幾乎走遍了中國的山河大地,嚐遍了各地的美味佳餚。那正是我以前做的,領略中國好的一面,而壞的一面則被我父母有意先行規避,以防在我心智尚不成熟時生出盲目的厭惡。
這也使今天之事讓我肝腸寸斷,悲憤填膺!
我無法理解此事,在走向小女孩之前,我甚至在想這是不是在拍電影?街頭實驗?行為藝術?可惜全都不是,小女孩說她叫胖妞,她會說的話似乎就是唯一的一句:“哥哥,給點錢吧。”
她父母家人呢?警察呢?兒童福利機構人員呢?好心人呢?
廣州並不是一座冷漠之城,現在我上網獲知了發生於白雲區的“宮璇璇事件”,當時正是靠著一群善良的普通市民解救了那位可憐的女孩。之後總是來遲一步的警察查案破案,兇手得到微薄的法律制裁。而《資訊時報》的調查報道引發了全中國的轟動,社會各界針對流浪兒童、打拐、童丐等問題議論紛紛,促使制度有所完善,情況有所好轉。
但是不夠。
3年過去了,又一個“宮璇璇”被我遇著,是的,胖妞是個被利用兒童進行行乞的黑幫拐帶操控的可憐小不點。
我妹妹葉朵與胖妞同歲,快三個月前有過一場走失的驚魂,萬幸最終尋回。從那開始,我深知家人失散的刮骨悲痛,深感全天下不該有此悲事。即使在從前,這事我也非管不可。
當我報了警,突然有個中年男人乞丐走來要搶走胖妞,甚至有輛麵包車駛來走下三個大漢要對我動手<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我抱起胖妞奔跑呼救,在熱心路人們的相助下,賊人們倉惶逃離現場。
光天化日之下!這挑戰了我對於中國治安狀況的認知,挑戰了一切。
“怎麼回事,她是個乞丐吧?”有個路人問我,看上去像是個大學生。
我對此無語凝噎,我只能吼了他:“她是個小孩!”
為什麼小孩可以當乞丐?21世紀的現在?
2700年前的管子回答了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
不是中國人特別壞,也不是美國人特別好。在美國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有數以千萬計的人口失業,數以百萬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