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4 / 4)

小說:下堂後 作者:恐龍王

,一直不離不棄,忠心耿耿。

我硬眨出紅眼圈,語出哽咽,「玄雲愚鈍不堪,才疏學淺,遠不如灑塵兄學富五車,至高才情,堪稱文武雙全。卻為了不肖弟自賣奴籍,自毀前程…」

灑塵不斷用眼睛看我,我向他眨眼示意他別開口。他只好將眼睛放到地上去數螞蟻。

這票半大小孩的眼眶也跟著紅了,連呼,「義人!當今果然尚有豪傑之士,義薄雲天!灑塵兄請上座!」

灑塵只好停止數螞蟻,「玄雲弟言之太過了。」他瞅了我一眼,似怒非怒,「林某所為皆所當為,不敢稱義。」

接下來交給他去應酬就好了。難道還要我跟他們之乎者也?

總之,我們成功的踏出走入文人圈的第一步。灑塵的「義名」,也會讓他代我出面時得到尊重的待遇,我可以繼續當我詼諧又廢物的玄雲公子,多划算啊。

活了五十年不是白活的。

從來沒有想過,我這張臉皮也有當敲門磚的時候。但因為是病小姐的臉皮,我心裡覺得有趣,倒沒有其他想法。我的感覺比較類似「畫皮」(聊齋版非電影版)的老妖怪,皮是借來的,如夢幻泡影,但瞧世人為之癲狂,有種悲涼的有趣。

但我這樣無視自身容貌的疏離,卻被解釋成「淡定從容」,非常荒唐而富有喜感。

總之,我和灑塵搭配得挺好。結識那叄個才子以後,他們的朋友也紛紛投帖,想認識風神秀異的林玄雲公子,太私人一對一的我就婉拒了,人多些的宴飲通常我都欣然而去。

然後他們就會被義薄雲天、文采斐然的薄塵先生的談吐吸引,我只負責說笑話和吃東西。

這就是花瓶和智囊的結合啊,多完美。

這段當交際花(還是交際草?)的日子,其實頗有趣。遙想我年輕的時候(幾十年的往事了),我其實是個愛熱鬧的人。每次聚會都會「盛大演出」,讓同座笑個不停,巧妙引導談話方向和節奏,基本上我真的狠喜歡人類。

只是這妖魔般的體質,和汙染市容的外貌,讓我高傲的自尊心受不了。我漸漸不參與聚會,就是常聽到有人說「怎麼這樣的女子,長成這樣…」「她不錯啦,可是實在不是不漂亮可以形容…」「什麼?她就是蕪蘼?!騙人!我的幻想都破滅了…」諸此之類的。

喜愛美貌,希望小說家才貌雙全,是人追求完美的希望,無可厚非。只是我太傲又太倔,過不了自己那一關。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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