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不去挖政治歷史,不磨磨嘰嘰說情感原則,而從《召南·小星》起來說一些社會民生的話題。《小星》是一個位卑職微的小吏,對自己日夜奔忙的命運,發出不平的浩嘆。
靜謐的夜晚,萬戶入眠的時候,忙於王事的小吏獨身夜行,與他相伴的只有天邊的星辰。小吏初醒,睡眼惺忪,只看見天邊有星,看不出是什麼星。所以詩的開頭只說“嘒彼小星,三五在東。”當他漸漸清醒,才看清楚那是參星和昴星。他想起自己,離開妻子,拋開香衾與暖裯,雖然是謹奉王命,不敢懈怠,但仔細地去想,有人息偃在床,有人肅肅宵征,際遇天差地遠。如果不以同人不同命來自慰,真不知如何排遣心中鬱郁。
“小星”還有個美麗的隱意——小妾。這樣美麗的誤解多得古時一幫詩家的臆斷,他們認為 “《小星》,惠及下也。夫人無妒忌之行,惠及賤妾,進御於君,知其命有貴賤,能盡其心矣。”十足的腐儒之見啊,讓人無可奈何,只得以時代思想有侷限為藉口原諒他們,免得氣壞自己。幸好這種怪論,古時就不大被人認同。
李商隱《為有》詩云:“為有云屏無限嬌,鳳城寒盡怕春宵。無端嫁得金龜婿,孤負香衾事早朝”。有人說詩意是從《詩·雞鳴》“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蛻化而來,也有說李詩從《小星》“抱衾與裯,寔命不猶”發展而來,亦可。從家中家人方面來說,妻子怨丈夫不同共眠,謂之孤負香衾;從行役者的角度來看,則是自傷 “拋卻衾裯”。 由此可見李商隱顯然也是認為《小星》是小吏自傷命苦的詩。
小吏並不比普通民眾好多少,他們亦只是民的一類,好像花池裡的花,只是相對的拔節而出。自古以來“民”就是個強大而卑微的概念,說它強大是因為民眾擔負起一個又一個個王朝,建立它們又毫不吝嗇地摧毀它們,歷史的真正推行者不是被時間選出來站在風頭浪尖的英雄豪士,而是民眾;說它卑微,是因為在以前的中國,民連獨立的概念都沒有,常被呼之“生鬥小民”,小就算了,被人提及還是以生鬥計,簡直像米鋪裡的掉在地上的米粒一樣不值錢。民眾的包容性太大:奴隸,自由民,小吏,甚至是官員,某種程度都可以稱其為民。若轉換了王朝來看,那先一個王朝的帝裔,在新的統治者看來,也只是民眾。
一年收成的大部分上交,剩下的不夠一家人裹腹。這種際遇是相對自由民而言,若是奴姬,則更卑賤,完全沒有所謂人身自由,個人價值,等同貨物嫁妝。古希臘更離譜,只要奴隸主們商量好,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以拿來交換奴隸的,比如鹽。
幸好個人的自尊心會幫助人主動忽視這些,在心裡建立一個比較強大的自我保護機制。人不到走投無路精神崩潰的地步,這道心理屏障都是不容易被拿開的,人總是自尊多過自棄。即使口口聲聲自稱小民該死,也不會有人真的自認小民,甘心命比旁人賤三分。或者乾脆如奴隸一樣認命。
臣服在命運之下,認定是老天安排,不僅僅是懦弱的表現,它更是人的一種自我保全意識。
世大夫可以用一匹馬,一匹絲絹換走一個或幾個姬妾。像綠珠那樣的傾城之色,身價也不過三斛明珠。現在隨便一個女子,哪怕你拿著一麻袋明珠,想換她永遠以身相許都不太可能,更毋論想她為你死。
至於男奴隸,身份就更卑賤。秦穆公時大夫百里奚,是名門之後,更是一代名臣,可這名臣的身價卻非常低,只值五張羊皮,因為他曾經是個奴隸。
百里奚的身世說起來那真是“小孩沒娘,說來話長”,要追溯到周初時才行。周武王封周太王古公亶父的二兒子虞仲的子孫在虞國(在今山西平陸縣北)。春秋時,虞仲有個後人叫奚,因住在百里鄉,又稱百里奚,他在虞國任大夫。公元前655年,虞國被晉國所滅,百里奚和虞君都當了晉國的俘虜,成了奴隸。這時,秦穆公向晉獻公求親,晉獻公就把女兒嫁給他,同時把百里奚也作為陪嫁的奴僕之一送往秦國。百里奚不甘心做奴隸,就在半路上逃跑了,可不久又被楚人捉去,成了楚國的奴隸。秦穆公是個有雄心壯志的國君,一直留心收羅人才,他聽說百里奚是個有才幹的人之後,決心把他追回來。他怕用重金去贖會引起楚國對百里奚的重視,就按照當時奴隸的身價,用五張羊皮把他作為逃奴贖回來。秦穆公同百里奚交談後,對他大加讚賞,封他為大夫,隨時向他徵詢國策。
看起來,當官確實是比較好的,就此擺脫小民的身份,此身離奴隸也更遠。可是當官,是當有實權的官,還是當無權的官,是當做事的官,還是當管事的官,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