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部分(2 / 4)

小說:回到唐朝當皇帝 作者:無組織

時聽到鄧同達對長孫渙在菊花樓的的描述後,他再也忍不住自己憤怒的情緒,甩手將桌子上的茶杯掃在地上,“豈有此理,我兒豈能做出這種有悖倫理的勾當?”

“鄧縣尉,老夫想看下你們審理過的卷宗。”長孫無忌怒氣不減的說道。

“喔?”鄧同達一驚,“長孫尚書是奉了朝廷的命令來徹查此事?”

“老夫不是以尚書的身份又如何,是以尚書的身份又如何?難道鄧縣尉還怕老夫從中作梗不成?”長孫無忌見鄧同達有意如此說,不由的臉色一沉,說話語氣也加重了幾分,但求到人家手裡他也還是壓住心底的怒火沒有直接斥責鄧同達。

“長孫尚書,令公子的事情下官也是秉公辦事啊,只因他殺人的過程被長安縣衙的捕快你府上的家僕張貴親眼所見,下官也是公事公辦不能徇私枉法。”鄧同達一臉為難的說道,根本不因為長孫無忌剛才語氣不善就跟他冷眼相對,“只是。。。。此案已經審理完畢,案卷已經歸檔,謄抄的一份上報了刑部,等刑部批覆之後就可以行刑。所以,長孫尚書要想閱覽卷宗,如果不是以吏部尚書的身份的話,只能先上報刑部批准方才能夠有權閱覽,不然下官也沒有權利私自將卷宗給尚書。”

因為《唐律》規定:凡是案件牽涉到朝廷命官的親戚家屬,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他需要規避。所以,鄧同達如此說就是想告訴長孫無忌,殺人的是你的兒子,你身為朝廷的吏部尚書不能私自參與此案,你需要規避。

“老夫明白,那鄧縣尉總該告訴老夫案情審理的怎麼樣了吧?”長孫無忌在鄧同達面前處處碰壁,他知道鄧同達不可能告訴他審理的過程,所以直接跟他詢問結果。

“按大唐律令,令郎所犯故意殺人罪,本該判處斬刑。但因他被人所挾持,殺人屬於自衛過當,又因當時他驚嚇過度,導致行為失常,以至於做出殺人的舉動並非他自己的本意。所以,下官結合上述諸多原因,特免他的死罪,改刑發配流放嶺南。”鄧同達緩緩說出了自己的審理結果。

“已經結案了?”長孫無忌“騰”的一聲站了起來,此時他再也忍不住自己內心的憤怒,斥責鄧同達道,“如此大案怎麼能草草了事?鄧縣尉也太不負責了吧。”

“長孫尚書,令郎殺人現在有人證也有物證,證據確鑿,下官也是按照大唐律令辦事,還望長孫大人慎言。”鄧同達此時也不再裝作卑躬屈漆的樣子,一臉正氣的回道。

PS:(此處的唐律是《武德律》,不是《貞觀律》,《貞觀律》是太宗李世民令長孫無忌、房玄齡等,參酌隋律,以“寬簡”、“平允”和“畫一”為原則,對《武德律》加以修訂,於貞觀十一年(637年)正月才頒佈執行《貞觀律》。)

第一百六十六章 探監(第二更)

長孫無忌沒有說話,他突然發現是自己太低估了對手的能力,對手既然想報復他,豈能給他翻案的機會。只是這次自己的兒子所行之事,所犯之罪不但要發配嶺南,自己的聲譽也會因他而受到影響。

好歹毒,好陰險的計謀啊!長孫無忌嘆道。直到此時他才發現對方對他已經層層佈防,只要他有所行動,對方都會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此時他才覺得自己已經無能為力,已經開始有些力不存心。

“老夫想去看看渙兒嗎?”長孫無忌突然問道。

“左翼,你帶長孫尚書去地牢。”鄧同達吩咐身邊一直沒有說話的左翼。

“是。”左翼領命,對長孫無忌做了一個請的姿勢,長孫無忌“哼”了一聲,退出了縣衙後堂。

長孫無忌和左翼來到長安縣衙的地牢,昏暗的地牢中寒氣逼人,不時的能聽到犯人哀呼的叫喚聲。長孫無忌和左翼步入大牢的時候,犯人們看到長孫無忌這個身著官服的新面孔,開始接連不斷將手伸出牢門喊冤。

“長孫尚書,令公子就在前面的那間牢房。”正在長孫無忌出神之際左翼適時在他耳邊提醒道。

長孫無忌沒有理會左翼,急步上前走到左翼所說的牢房,就見長孫渙蓬頭垢面,臉色蒼白的嚇人。看到牢房一角的長孫渙,長孫無忌輕聲叫道,“渙兒——”看到長孫無忌叫喚,長孫渙嚇的後退了幾步,躲到牢房的角落裡縮成一團,嘴裡同時喊道,“大哥——我不玩了,疼——疼,”突然他又露出一副得意的笑容,“我讓你再捅本公子,我現在就捅死你。”

“你們對他動用什麼刑罰,他怎麼會變成這樣?”長孫無忌臉色難看,在昏暗的牢房就像是憤怒的冥王,怒目而視身邊的左翼。

“回稟長孫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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