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
詠琴一看到了她叔叔有這個八寶盒似的玩意兒,就即搶前來,要分一杯羹。
耀暉頂疼詠琴,隨手就把兩三件玩物給她拿去玩了。
我在旁,忽有感觸,道:
“金信暉留下來給我們的東西,怕是這一個小木盒內的最受歡迎了。”
耀暉聽了這話,望住我的眼神有一點點的特別。
這在當時,我也沒有留神記住。
“你大哥很疼愛你!”我說。
“對,大嫂也很疼愛我,且我相信大哥其實也頂疼愛大嫂。”
不知怎麼小小年紀的耀暉說這活時,似是有感而發,有根有據似的。
我只好苦笑,道:
“你大哥留給你的,與留給我的就有天淵之別了,他留給我的是很多很多鬥爭和責任,留給你的盡是沒有人會與你爭的能逗你開心的玩意兒。”
我這句話並非過態,事實的確如此,且很快就被證明了。
過了兩個星期,我在永隆行上班時,律師樓來了個電話,是那羅律師的秘書,說羅律師有事要找我,請我儘快過訪。
我問:
“只我一個人來,還是要另一位金太太也一齊來呢?”
秘書答:
“羅律師只請你一位來。”
於是我依約到羅本堂律師樓,見羅律師。
對方一臉凝重神色,用手推一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對我說:
“金太太,我們律師樓接到李餘湯律師樓的信,他們代表金旭暉先生,提出要正式獲得金耀暉的監護權。”
“什麼?”我大惑不解。
“金太太,這件事可大可小,故此我請你來,看你有什麼主意?”
我想我定是答得傻瓜兮兮的:
“羅律師,我會有什麼主意呢?我根本還未弄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羅本堂又作了那個把眼鏡託高的手勢,然後說:
“金耀暉還未成年,他當然需要監護人,這監護人一般由他的近親擔任。換言之,在他未成年之前,監護人除了照顧他起居飲食之外,還有權對他的產業支配,代策代行。”
羅律師的解釋,已經一語中的了。
我立即驚呼:
“金旭暉不是想照顧他弟弟,他只是想擁有支配財產的權益。”
羅律師沒有答話。身為律師,他不可能胡亂附和客人的推斷,只可以按道理向我分析。
“金太太,你一向提攜著你的小叔子,如今金旭暉先生提出了這個要求,如果你不反對,就勢在必行了。”
“我當然反對,耀暉一向跟在我身邊。事實上、自他父母雙亡之後,照顧他的就只我一人。為什麼金旭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