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一書)為共同被告,要求登報道歉,並賠償200萬日元。
東史郎面對突如其來的“官司”,只能倉促應戰。他找了一位名叫椎名麻紗枝的女律師作為辯護,正式參與了訴訟。
這場為發生在56年前戰爭中的事而對簿公堂的鬧劇,居然得已在東京正式上演。日本的東京地方法院竟然接受了這一荒唐的案件;作為民事案件進行審理。③其訴訟的焦點,是56年前日本老兵東史郎在南京時記下的一段日記。
東史郎在1937年12月21日的日記中,記述了他的分隊長橋本光治(原文為“西本”)在南京中山北路101號,原中國最高法院門前的馬路對面,將一箇中國人裝入郵政袋,澆上汽油點上火,然後綁上手榴彈,扔進水塘,將其炸死的殘酷行為:
12月21日,受命整肅南京城,離開馬群鎮(原文為郡馬鎮)。
位於中山北路上的最高法院是一棟灰色的大樓房,大概相當於日本的司法省。
法院前面橫臥著一輛被毀壞了的小轎車。馬路對面有一池塘。
不知從哪裡帶來一個###(中國)人。戰友們像孩子耍小狗似的耍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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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東史郎日記》案緣由(2)
橋本提出一個殘忍的辦法。即把他裝進袋子裡,澆上汽車用的汽油點火燒。哭喊著的###(中國)人被裝進郵政袋中,袋口扎得牢牢的。他在袋子裡掙扎、哭泣、大聲喊叫。袋子像足球一樣被踢來踢去,像澆蔬菜一樣被撒上小便。
橋本從被毀壞了的汽車裡拿來汽油澆到袋子上,袋子上繫了一根長繩子,能夠到處拖著走。有良心的人皺著眉頭注視著殘酷的行為,沒良心的人有趣地聲援著。
橋本點著了火,汽油一下子燃燒起來。就在這時,袋子裡發出一種無法言狀的可怕的喊叫聲。袋中人用渾身的力氣使袋子跳了起來,自己滾動。戰友中有的人對玩這個殘忍的遊戲感到很高興。袋子發出地獄般的悲鳴,像火球一樣到處滾。
抓住袋子繩子的橋本說:“喂,你那麼熱的話,給你涼一涼怎麼樣?”說著把三枚手榴彈系在繩子上並把袋子扔進了池塘。
火滅了,袋子沉下去了,就在水的波紋即將恢復平靜的時候,手榴彈在水中爆炸了。水面一下子鼓了起來。然後平靜下去。遊戲結束了。
這樣的事在戰場上什麼罪過也沒有,大家只是對橋本的殘忍厭煩而已。
接下來,好像一點兒不記得剛發生的事情,這隊人又哼著小曲繼續行進了。④
就是這樣一段日記,56年後把東史郎自己拖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之中。在訴訟開始之初,東史郎十分自信,他以為自己在日記中寫的全是事實,一定能贏得訴訟,想不到會有敗訴的結局;更使東史郎始料未及的是,他將面對著一個實力強大的右翼陣營。
在此期間,兩種勢力展開了針鋒相對的鬥爭,因為它不是一樁簡單的民事訴訟案件。橋本等人真正要起訴的,不是他本人和東史郎之間的私人恩怨,他的目的抑或是他背後操縱者的目的,是要推翻歷史上早已形成定論的南京大屠殺這一鐵案。
每次聽證會上,總有一幫身著舊軍服的人出席旁聽,宣告“一定要使橋本贏得這場官司”。實際上,此案是“南京大屠殺虛構派”一手導演的一場“代理人之戰”。
原侵華日軍第十六師團步兵二十聯隊第三中隊中隊長森英生,是《東史郎日記》案的幕後黑手。他指使和策劃橋本光治狀告東史郎,公然聲稱:“歸根到底,東史郎的目的是否定戰爭和打破皇國史觀。為此,他試圖抹殺日本軍的真實情況。只要是抗日民眾,即使沒有上司的命令也應以敵人論處,與之戰鬥(殺死),這是理所當然的。”⑤這個日本老鬼子,還於1993年5月23日,在日本《中日新聞》上發表文章,公然對東史郎進行人身攻擊。
對於東史郎與橋本訴訟案,日本南京大屠殺“虛構派”代表性人物板倉由明,在1993年5月17日出版的《月曜評論》上,發表了題為《向南京大屠殺的虛構挑戰——橋本訴訟經緯及意義》,公然聲稱:“本訴訟案乍見是為橋本恢復名譽,但其目的並不僅在此。我們將以此作為突破口,證明步兵二十聯隊的殘暴行為純屬虛構,要為其恢復名譽。尤其是若能證明所謂‘南京大屠殺’是虛構的,那將更加符合全體日本國民的利益。”⑥日本右翼分子的這段話,一語道破了這場訴訟的目的,正是為了透過司法程式,達到否定南京大屠殺史實,以個案來推翻遠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