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反應的特性的物質系統”。然而從生命形態的表面特徵來揭示生命內涵具有很大的侷限性,因為所有這些特徵都可以有一些例外。根據生命的微觀構成的共性,也可以對生命作如下定義:生命是由核酸和蛋白質、特別是酶的相互作用產生的、可以不斷繁殖的物質反饋迴圈系統。這個定義仍然有些界限不清楚的地方,例如人們發現了沒有蛋白質外殼的類病毒和沒有核酸的朊病毒,這些物質是否具有生命,目前還有爭議。生態學也對生命加以定義:生命是能透過自養或異養進行新陳代謝,透過能量轉換進行物質迴圈的能繁殖的物質系統。生態學把生命看作生物圈中種種不可逆的物質迴圈過程的中心環節,但它未指明生命本身的質的特點。
並且,無論是哪種定義,生命最終都被認為是物質和能量的載體,最終是非生命的;無論是哪種定義,都不涉及精神因素,而是純物質的,對生命的這些判斷與對非生命世界的認識沒有什麼異樣。
高階複雜的規律可以還原為比較簡單、更為基本的規律,可以將生命的規律還原為物理的、化學的規律,生命現象可以用物理和化學的規律加以闡明。十六、十七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