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禦系統問世的時候,陸軍首先採購了一批,主要用來防禦那些無法部署戰區與戰術防空系統的野戰要地的防空與反導作戰,比如設定在前線的兵力集結地,以及臨時性的後勤補給站。在作戰使用上,陸軍的末段防禦系統跟隨小型聚變供電系統活動,即編在後勤部隊裡面。
現實上,這也是陸戰隊的使用方法。
原因很簡單,只有在電力供應充足的地方,末段防禦系統才能發揮作用。
在二零四七年,陸軍與陸戰隊就裝備了第一代末段防禦系統。
只是,在此之後,陸軍就心滿意足了。主要就是,第一代末段防禦系統已經能夠滿足陸軍的所有戰術需求。在實戰測試中,第一代末段防禦系統不但能夠攔截空地導彈,還能攔截迫擊炮炮彈、榴彈炮炮彈與火箭彈,對付不了的只有坦克炮發射的動能彈與電磁炮發射的大口徑炮彈。在實戰中,需要末段防禦系統保護的裝置,一般都在離戰線較遠的地方,而且具有一定的機動能力,因而遭到後兩種彈藥的要挾比較小。
問題是,陸戰隊並不滿足。
原因就是,陸戰隊往往得背水一戰,後勤部隊跟在作戰部隊的屁股後面上岸,得直面敵人的炮火要挾。
結果就是,陸戰隊決定單獨開發第二代末段防禦系統。
現實上,這也就是海軍的第二代末段防禦系統。
當時,陸軍對第二代末段防禦系統不感冒,有一個極為關鍵的原因:整套系統的質量太大了,難以運輸。
與第一代末段防禦系統相比,第二代末段防禦系統的質量增加了兩倍。
主要就是,口徑為七十毫米的電磁炮比三十毫米電磁炮重得多,而且配用的彈藥質量也相應增加了好幾倍。要知道,炮彈的質量與口徑的三次方成正比,口徑增大一倍,炮彈質量就增大七倍。
以海軍的標準,在配備一個基數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