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今井利村利用“維拉特”號下水的機會再赴印度,代表日本當局,首次向印度提出軍事結盟。
三個月後,中島俊夫在新德里與印度總理簽署了秘密同盟條約。
按照約定,在中國發起戰爭的情況下,日本有義務出兵協助印度作戰,或者在東海開闢第二戰場。
看上去,這份同盟條約對印度基本上沒有好處。
短期內,中國沒有理由發動針對印度的戰爭,即便中印開戰,也很有可能以印度與巴基斯坦爆發戰爭為基礎,中國只是出兵援助巴基斯坦。如此一來,日本就不用履行義務,印度得不到任何好處。
印度簽署這份條約,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中國已經與巴基斯坦秘密結盟,簽署了軍事同盟條約,而且承諾在巴基斯坦遭到入侵的情況下,出兵支援巴基斯坦,或者開闢第二戰場。二是日本承諾在未來二十年內,幫助印度建立完整的軍事工業體系。
第一個因素,意味著中國干預印巴衝突成為必然。雖然印度暫時沒有與巴基斯坦開戰的理由與動機,但是在與中國結盟後,巴基斯坦的軍事野心將迅速膨脹,因此印度需要一個靠得住的盟友。第二個因素更有力,因為印度不可能依靠進口來完成軍事現代化,要想超越中國,就得建立自己的軍事工業。能夠幫助印度的,只有美國與日本,而美國肯定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在今井利村看來,同盟條約的內容並不重要,關鍵是拉到了一個盟友。
二零二七年初,參加“維拉特”號舾裝完工典禮時,今井利村向印度海軍司令承諾,日印同盟的承諾不僅僅針對印度遭到攻擊,也包括印度參與的戰爭,只要中國出兵,日本就會出兵。
為了表達誠意,今井利村提出,在“維拉特”號完成海軍驗收後,進行聯合演習。
雖然今井利村的所作所為,超過了海軍司令的職權範圍,但是中島俊夫沒有責備他,反而批准了聯合演習計劃。
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日本與印度開始密謀策劃與中國海軍jiā戰。
中島俊夫放任今井利村,不是不知道此舉承擔的風險,而是他必須這麼做,因為錫亞琴冰川的資源,已經是印巴戰爭的導火索了。更重要的是,需要稀土資源的不是印度,而是日本。如果日本畏首畏尾,印度肯定會在中國巨大的軍事壓力下,向巴基斯坦妥協,接受對巴基斯坦更有利的資源分配方案。只要資源分配方案落實,日本就沒有理由鼓勵印度為了資源向巴基斯坦開戰。
說得嚴重一點,日本將失去近幾年發現的最大的稀土礦。
在戰略上,日本絕對不能承受如此巨大的損失。
不管今後能否發現類似規模的稀土礦,再過十來年,日本的所有高科技產業都將因為缺乏稀土資源而倒閉。
只有奪得這筆資源,日本才能繼續發展下去。
作為日本首相,中島俊夫不想成為民族罪人。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透過一場小規模戰爭達到目的,成為最佳選擇。
當然,在中島俊夫眼裡,這只是一場小規模戰爭。
為此,在動用兵力的時候,中島俊夫比今井利村謹慎得多,只批准海軍的“赤城”號航母戰鬥群、以及空軍的一個F22J聯隊前往印度,沒有出動地面部隊,也沒有打算捲入克什米爾的地面戰爭。
今井利村並不在乎是否動用地面部隊,在他看來,只要能夠擊敗中國海軍,就能迫使中國放棄軍事冒險。沒有中國提供的支援,巴基斯坦根本打不過印度,最多能夠守住幾條主要戰略防線。
更重要的是,透過這場戰爭,能夠消除中國海軍的優勢,日本將重掌西太平洋制海權。
好處這麼多,沒有理由不積極應對。
只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今井利村的預料。。。
第十二章幕後推手是【F!~!
..
第十三章 周密計劃
六月中旬,作戰計劃確定下來後,今井利村決定親自率領艦隊遠征印度洋。
為了做得像樣一些,今井利村還請印度海軍司令透過外jiā部,發出正式邀請,以便以軍事訪問為由隨艦隊前往印度。如果僅僅是軍事演習,最多安排一名中將,沒有理由讓日本海軍司令親自出馬。
定下來後,今井利村著手為戰爭做準備。
按照他的安排,“赤城”號航母戰鬥群在小蒞原群島海域完成訓練後,返回橫須賀補充油料與彈在七月十五日出港,於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