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能夠應付絕大部分作戰需要。只是海軍不能放棄新式戰鬥機,必須儘快啟動新式戰鬥機的研製專案,最好與空軍合作,分攤研製經費,透過大規模採購來降低戰鬥機的製造價格。你跟老周去成都的話,就要把這件事情定下來,至少得讓成飛知道,海軍有采購新式戰鬥機的意向。”
“關鍵在空軍,不在海軍。”周渝生補充了一句。
顯然,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空軍與海軍聯合研製戰鬥機,不是什麼怪事。在此之前,FBC…1、J…10與J…11專案都有海航參與。只是在這些專案中,海航只是要求具備更加突出的對海打擊能力,沒有對基本效能指標提出額外要求。原因很簡單,這三種戰鬥機都屬於岸基航空兵,不用為部署在航母上做出改動。
在J…15專案上,空軍與海軍就分道揚鑣了。
當時,空軍也在謀求獲得一種超越FBC…1C的多用途戰鬥機,海航提出聯合開發,即以J…15為基礎,開發一種能夠滿足空軍要求的戰鬥機。只是J…15針對艦載使用,對機體結構組做了大範圍改動,並且強調了制空作戰能力,而空軍已經有J…20專案,完全沒有必要開發一種制空戰鬥機。
海軍沒能趕上J…20專案,就只能在J…11與J…10上下功夫。
顯然,現在的情況也不例外。
雖然空軍在J…20專案取得重大成果之後,提出了中型多用途戰鬥機計劃,即開發一種效能與F…35A相當,用來取代J…10的戰鬥機,並且向海航發出了邀請,希望共同分擔開發經費。最初的時候,海航非常積極,因為J…15面臨問世即落後的尷尬處境,海軍急需一種新式艦載戰鬥機。但是專案啟動後不久,海航就退出了。原因正如前面提到的,雙方對戰鬥機的技術效能指標要求不一。空軍需要的是一種多用途戰鬥機,重點強調打擊能力。海軍需要的也是一種多用途戰鬥機,卻重點強調製空作戰能力。加上艦載戰鬥機的結構特殊性,空軍與海航的要求難以重合。
問題是,海航還有別的選擇嗎?
如果中國海軍有十艘航母,肯定會自立門戶,因為十艘航母,至少需要十支艦載航空兵部隊,戰鬥機的採購量在六百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