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到了“梅卡瓦6”,以色列的坦克設計師拋棄了在“梅卡瓦5”型上已經取得成功的設計方案,再次將動力裝置前置。雖然以色列一再宣稱,“梅卡瓦6”型的防護能力不比任何一種第四代主戰坦克差,但是如此反常的設計方式,已經證明了以色列的坦克設計師對“梅卡瓦6”的裝甲不夠信任。
要知道,在設計坦克的時候,以色列一直把人員生存能力放在第一位。
如果裝甲不夠堅固,那麼將動力系統前置,等於為乘員提供了一道額外的保護屏障,等於增強了對乘員的防護能力。
在幾次區域性衝突中,“梅卡瓦6”型的這一設計理念得到了證明。
比如在二零三二年的南黎巴嫩衝突中,被毀的四輛“梅卡瓦6”型,只有一輛完全喪失修復價值,且只有該輛坦克的乘員陣亡,被RPG…20摧毀的三輛都能修復,沒有一名乘員陣亡。
可惜的是,低烈度的區域性衝突根本證明不了什麼。
在大規模戰爭中,裝甲部隊的戰地修復能力肯定非常有限,而動力裝置前置等於把坦克的心臟當成盾牌,即便保護了乘員,也很難確保在中彈之後繼續作戰,甚至將因此喪失行動能力。
二十日夜間到二十一日凌晨的戰鬥,正好說明了這個問題。
根據埃及軍方提供的訊息,被毀的三十多輛“梅卡瓦6”型中,至少有一半是部裝甲被擊穿,導致動力系統癱瘓,從而喪失運動能力,然後被步兵反坦克武器摧毀,被繳獲的那輛也不例外。如果“梅卡瓦6”採用了“梅卡瓦5”的設計方案,肯定沒這麼糟糕,至少有部分能夠撤離戰場。
以色列設計師走回老路的主要原因,就是裝甲技術不過關。
沒有第四代複合裝甲,如果採用動力裝置後置方式,而且使正面裝甲防禦強度達到第四代的標準,那麼“梅卡瓦6”型的戰鬥全重很有可能過七十噸。在仍然使用一千五百馬力動機的情況下,機動效能可想而知。雖然以色列陸軍不太在乎坦克的機動效能,但是肯定無法容忍七十噸的龐然大物。如此一來,設計師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採用了動力裝置前置方案,由此抵消部分部裝甲,把戰鬥全重控制在六十四噸以內,確保在使用“梅卡瓦5”型的動力系統時,機動效能不至於過於糟糕。
事實上,前四代“梅卡瓦”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即裝甲技術不過關,導致設計師不得不把動力裝置前置。如果有足夠先進的裝甲,根本沒有必要這麼做,而“梅卡瓦5”型就正好說明了這個問題。
當然,除了裝甲,在其他方面,“梅卡瓦6”型依然足夠先進。
比如,其一百四十毫米電熱化學滑膛炮就是西方第四代主戰坦克的標準裝備,其技術源自德國,與“豹3”、M27A1、“挑戰者4”的坦克炮基本上沒有差別,還能通用西方各國的坦克彈藥。
“梅卡瓦6”型最引人矚目的,還是其主動防禦系統。
以色列曾經宣稱,“梅卡瓦6”型的主動防禦系統能夠對付度在每秒一千四百米左右的動能穿甲彈,比俄羅斯的“競技場”先進了不止一倍,是世界上第一種能夠防護動能穿甲彈的主動防禦系統。
實戰證明,其實際效果遠沒有這麼理想。
在第五站的戰場上,三分之一的“梅卡瓦6”被動能彈打穿了車體與炮塔前向裝甲,其主動防禦系統根本沒有揮作用。
另外,“梅卡瓦6”型的電子裝置也足夠先進,而且是單價高達二千二百萬美元的“罪魁禍”。在這種昂貴的坦克上,電子裝置就佔了百分之六十的成本,而且以色列的電子工業本來就非常先進。
對中國來說,“梅卡瓦6”型上最有價值的就是電子裝置了。
問題是,埃及軍隊繳獲的這輛“梅卡瓦6”型已經受到損壞,而且以色列坦克兵在拋棄坦克的時候,肯定會破壞最關鍵的電子裝置。
顯然,就算運了回來,恐怕也沒有多少利用價值。
對中國的坦克工程師來說,最大的好處,恐怕就是用這輛坦克來測試國產的穿甲彈是否有足夠的威力。
當然,這也有點多餘,因為第五站的戰鬥已經表明,中國生產的穿甲彈肯定能夠擊穿以色列最先進的主戰坦克的正面裝甲。
這些,都不是牧浩洋關心的事情。
進攻受挫之後,以色列軍團沒有退卻,而是重新集結,為天亮後的進攻做準備。
根據預警機回來的戰場資訊,當時在第五站附近,至少有五個旅準備投入戰鬥。綜合埃及軍方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