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即承認叛軍的政治地位,允許叛軍組建的政黨參加政治活動,才結束了內戰。
也許,這算不上最好的處理辦法,卻是最快的處理辦法。
內戰結束之後,印度進入了戰後的高展期。到二零四九年底,印度的戰爭創傷就基本上癒合了。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大規模戰爭結束之後,中國開始兌現許諾。
七月初,在佔領軍的組織下,由法國、德國、俄羅斯等國派遣的代表監督,印度舉行了全民大選。
根據選舉監督委員會公佈的資料,總共有四億七千餘萬印度人參與了選舉,過了選民總數的一半,具有法定效果,而統計結果是,由臨時中央政府為核心的“印度國家復興黨”獲得了百分之八十二的選票,獲得了全國議會四百七十八席中的四百二十六席,成為新印度的執政黨。
七月十七日,印度民選政府正式宣誓就職。
當天,戚凱威向印度當局移交了佔領區的行政管轄權。
因為印度的國防力量與治安力量還沒組建,所以中國還沒有從印度撤軍。
按照黃瀚林做出的許諾,要在簽署了和平條約之後,中國才會從印度撤軍,正式把國防權移交給印度當局。
當時,和平談判還在進行之中。
中國與印度的雙邊問題不是關鍵,印度新政府許諾歸還藏南地區,並且承認藏南地區是中國的領土,也答應以租借的方式,向中國提供軍事基地,包括把整個南安達曼島租借給中國九十九年,維沙卡帕特南、科欽等基地的談判工作進行得也很順利,印度當局以至提出希望與中國簽署同盟條約,為中國在印度駐軍提供法律依據,並且以此減輕印度在國家防務等方面的開支。
當時,最大的問題在印度與巴基斯坦之間。
雖然在談判中,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