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第一次攔截行動。
當時,有十四艘船隻遭到攔截,其中六艘第三方船隻在接到警告之後都轉向駛往其他國家的港口,只有八艘懸掛印度國旗的船隻沒有理會,結果在天亮之前,特遣艦隊在出三次警告無果之後,出動戰鬥機將其全部擊沉。天亮後,特遣艦隊派出的搜救飛機,救起了這八艘商船上的兩百多名船員。
到了十九日白天,特遣艦隊在繼續轟炸印度本土的時候,又攔截了十多艘商船。
在這裡面,有四艘印度籍商船被特遣艦隊俘獲,其中三艘商船上運載了違禁品,隨後四艘商船都被押往瓜達爾港。
按照中國國防部公佈的禁運措施,所有印度籍商船都將遭到扣押。
中國正式進行戰略封鎖,等於把皮球踢到了美國腳下。
在十九日,特遣艦隊至少攔截了七艘懸掛美國國旗的商船。雖然沒有生衝突,這些船隻都在接到警告之後轉向離去,沒有挑戰特遣艦隊的決心,但是對美國政府來說,這無異於限制了美國船隻的自由航行權。
美國東部時間十九日上午,美國總統就表電視講話,強烈譴責中國的封鎖行為,要求中國立即停止戰略封鎖,不得妨礙與危害在公海上自由航行的美國船隻,愈加不得對美國船員的人身安全形成要挾。
當然,這只是抗議。
在公佈戰略封鎖措施的時候,中國就已經劃出了交戰海域,即沿印度海岸線向外延長兩百公里,都為中印交戰區域。按照國際法,中立國船隻應該避免進入交戰區域,而不是以身犯險。
如此一來,美國要想維護自由航行權,先就得在法理上做文章。
說得間接一點,就是證明中國的戰爭行為違反了國際法。
問題是,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中國已經向印度宣戰,而且是印度先偷襲了在公海上航行的中國艦隊,即先向中國動戰爭,中國只是進行軍事反擊,因而有足夠的理由劃分戰區,對印度進行戰略封鎖。
只需中國的戰爭行為沒有違反國際法,中立國就應該遵守國際法,並且為任何違反交戰原則的行為承擔責任。也就意味著,即便中國艦隊扣留、以至擊沉違反了交戰原則的中立國船隻,也沒有違反國際法。
明顯,中國已經在禁運上做出了嚴峻讓步,沒有間接攻擊進入封鎖海域的中立船隻。
只是,中國的封鎖並不完全。
說白了,特遣艦隊只有四艘航母,而且印度空軍與印度海軍沒有完全喪失戰鬥力,也就無法分散行動,而一支艦隊根本不可能封鎖整個印度。要等到印度空軍完全完蛋之後,特遣艦隊才能分散成兩支或者四支艦隊,也才能同時從東南西三個方向上封鎖印度,阻止所有船隻與飛機前往印度。
僅在十九日,就有三十七艘商船進入印度港口,比遭到攔截的還要多
這些船隻,為印度送去了一百五十萬噸貨物,其中百分之六十為禁運貨物,包括一批陸軍用的彈藥。
當然,這些船隻也主要駛往印度的東部港口。
以當時的情況,隊不是不能攔截這些船隻,至少能夠出動戰鬥機,在必要的時候還能將其擊沉,但是方沒有這麼做,主要是戰略封鎖行動剛剛開始,如果間接攻擊第三方船隻,會形成不良影響。
等到封鎖全面開始之後,再加大封鎖力度,才能讓其他國家逐步適應。
也正是如此,美國沒有停止對印援助行動。
到了二十日,美國出動了近兩百架大型運輸機,其中六十架部署在迪戈加西亞,其他全部部署在澳大利亞。從當天下午開始,這些運輸機就裝上武器裝備,連續飛往印度,為印度輸送軍事物資。
根據戰後公佈的資料,僅在二十日,美國的運輸機就為印度送去了四十八輛坦克、一百二十門大口徑火炮、四千多噸彈藥與大量用來修復受損裝備的裝置,特別是陸軍主戰裝備的零部件。
接下來的三天之內,總共二百四十架美軍運輸機以每架每天出動三個架次的頻次,向印度運送作戰物資。到二十三日,美國總共向印度運送了四百多輛主戰坦克、六百多輛裝甲戰車、三百多門自行火炮與火箭炮、總計五萬六千噸彈藥與三萬噸零部件,總運輸量過了十萬噸。
二十三日夜間,美國的快運輸船隊到達維沙卡帕特南。
這支船隊總共有二十四艘大型快運輸船,總載重噸位高達五百萬噸,總共為印度送去了近兩千輛主戰坦克、三千多輛裝甲戰車、一千八百餘門自行火炮與火箭炮、二百四十萬噸作戰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