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區域性目標,以及大範圍消耗性作戰使用。重型巡航導彈威力大,精度高,適合用來攻擊得到嚴密保護的高價值固定目標,以及重要的隱蔽目標。問題是,這兩種彈藥並不能夠適應全部作戰需求。比如在對付埋藏在地下重要目標時,電磁炮與重型巡航導彈都顯得無能為力。這個時候,就需要一種威力巨大、而且具有強大突防能力的武器。毋庸置疑,速度快、質量大、精度介於炮彈與巡航導彈之間的彈道導彈是最為理想的選擇。
按照共和國海軍的測試,在對付深埋目標時,彈道導彈的作戰效率最高。
正是如此,共和國海軍才會為火力艦配備戰術彈道導彈。
雖然海軍採購的戰術彈道導彈與陸軍的基本上一模一樣,但是在選擇彈頭時,海軍卻與陸軍完全不一樣。對陸軍來說,戰術彈道導彈在很多時候實際上是對電磁炮與巡航導彈的一種補充,因為電磁炮的射程只有800千米、巡航導彈的射程卻在1200千米以上,在這之間還有400千米的火力空白區間,需要一種射程相當,而且威力適當的武器。受此影響,陸軍的戰術彈道導彈多配備用來對付地表目標的子彈藥。為了對方深埋目標,海軍單獨投擲為戰術彈道導彈開發了集束式鑽地戰鬥部。
因為達爾文港是美國海軍在東印度洋上最重要的軍港,也是在澳大利亞西北地區唯一的軍事港口,所以肯定有很多軍事設施,而一些重要的軍事設施肯定得埋在地下,比如彈藥庫與航空燃料庫。問題是,達爾文港是一座擁有近10萬人口的城市,而且該地的大部分居民並不贊成讓美軍在港口裡面囤積軍事物資,更不贊成把港口變成美軍的彈藥庫。當美軍的地下彈藥庫受到攻擊,而且因此而發生猛烈爆炸的時候,美軍必須給當地居民一個合理的解釋,因此美國當局才會宣稱共和國在達爾文港使用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而且按時與第五代戰術核武器有關。
當然,美軍肯定拿不出證據。
眾所周知,第五代戰術核武器不會產生放射性汙染,而且爆炸威力遠不及真正意義上的核武器。更重要的是,共和國當局不可能為此公佈海軍型戰術彈道導彈的具體效能,所以在美國當局胡編亂造的時候,共和國只能保持沉默。事實上,因為“彈道導彈”很容易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聯絡起來,所以共和國當局在公佈相關戰報的時候,沒有提到第二艦隊裡面有火力艦,也沒有提到火力艦使用了海軍型戰術彈道導彈。
不管怎麼說,什麼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是由美國單獨說了算。
事實上,共和國海軍打擊達爾文港的行動已經非常剋制了,轟炸與炮擊範圍完全控制在港口內,沒有向市區延伸,而且打擊時間選擇在了凌晨2點到4點,這個時候大部分港口工人都已下班,而在夜間工作的多是軍事人員,或者美軍僱傭的準軍事人員。正是如此,這次打擊才沒有引起太大的反響。
當然,打擊達爾文港的目的是引誘第三艦隊前來決戰,在沒有達到目的之前,第二艦隊肯定不會返航。
在接下來的10多天內,第二艦隊又襲擊了澳大利亞西部的黑德蘭港、卡那封港、傑拉爾頓港、並且在4月20日襲擊了珀斯。
雖然在此期間,美國海軍與澳大利亞皇家空軍也出動了大批巡邏機與偵察機尋找第二艦隊,美國天軍甚至向澳大利亞空運了2枚小型運載火箭,將6顆小型海洋監視衛星送上太空,以此來搜尋第二艦隊(這6顆衛星的在軌工作時間均沒有超過4個小時,即在繞地飛行第二圈的時候就被共和國天軍擊落了),但是要在浩瀚的大洋上尋找一支艦隊,而且還是一支能夠以70節的速度航行好幾個月的艦隊,絕對是不太現實的事情。從理論上講,即便使用海洋監視衛星,而且不受到攻擊,美軍至少需要發射220枚工作在近地軌道上的小型衛星才能對澳大利亞西面1500千米範圍內的東印度洋海域進行持續監視。如果動用巡邏機,則需要動用大約300架巡邏機。
由此可見,美軍找到第二艦隊的機會非常渺茫。
可以說,這也正是在沒有軍事衛星系統支援的情況下,現代化海戰的直接體現。換個角度看,這也是海戰與地面戰鬥的最大區別之處。說直接一點,在地面戰場上,受部隊活動能力限制,進攻一方的優勢並不明顯,如果防禦一方能夠充分發揮機動防禦的優勢,就能挫敗進攻。也就是說,在地面戰場上,防禦一方擁有優勢。從前面的分析看得出來,在廣袤的海洋戰場上,優勢仍然在進攻方的手裡。事實上,這也正是現代海戰戰術的核心,即積極主動的進攻才是致勝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