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日本政府已加強了東三省南部地區的警戒,南滿鐵路沿線到處都是軍警,而且俄國政府顯然也知道日本政府已決定吞併朝鮮,所以俄國控制的北滿鐵路也是三步一崗五步一哨,坐火車已不安全,所以,諸位朝鮮志士將坐輪船離開中國,在公海上有漁船接你們,現在局勢緊張,我國海軍艦艇確實不宜過於靠近朝鮮海岸。你們的手受了傷,當然不能立即出發,這樣吧,等一會兒我叫人給你們包紮傷口,吃了午飯之後,我派人送你們上火車,然後去天津,從大沽上船,直駛黃海。”
田勁夫拿出地圖,提在手裡指給對方看,隨後叫來老王,命他去找個跌打大夫,給這幾人包紮手部的傷口。
田勁夫一直等到跌打大夫趕到,這才告辭離去,羊毛圍巾一圍,禮帽一戴,又是一名讀書人的打扮,不過這一次卻沒叫黃包車,而是步行趕回北京北城,而且沒有直接趕回軍事情報局,而是去了最高法院,現在,主審伊藤博文遇刺案的特別法庭就設在這裡。
伊藤博文遇刺案的主審法官就是曾經留學日本的那位蒲殿俊,而為刺客安重根進行法律辯護的辯護律師則是上次在“川漢路款虧空案”中為那幫被告提供律師團服務的留美律師顧維鈞,至於檢控官,則是共和軍出身的那位張振武,而且由於這件案子比較特殊,所以沒設陪審團。
雖然這種安排讓日本政府和日本輿論界很是不滿,但是這關係到司法主權問題,就連英國人也沒說什麼,所以,目前的抗議也僅僅是來自於日本民間激進派,就連日本駐華公使也僅僅只提出了一個口頭抗議。
雖說講究一個“司法獨立”,但是這件案子實際上從審判一開始就受到了總統先生的壓力,總統的底線也很明確,那就是不能讓刺客死在中國,也不能判他無罪,更不能將刺客引渡到日本,除此之外,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總之一句話,既不能讓日本政府借刀殺人,也不能給西方列強“中國的法律似乎沒有明顯進步”的感覺。
而且總統先生也明確告訴過主審人員,這件案子的審理不僅關係到司法主權,也是總統用來對付日本的一個戰略,一個局。
既要維護司法主權,又要服務於總統先生的這個戰略佈局,這可愁壞了主審法官和那些助理審判員,所以,當田勁夫趕去法庭聽審的時候,這案子還沒結案。
趁著休庭的工夫,田勁夫摸到蒲殿俊的法官辦公室,鬼鬼祟祟的遞給他一張紙條。
“這是總統的建議,蒲法官可以看一看。”田勁夫說道。
接過紙條,蒲殿俊瞄了瞄,眼前豁然開朗,連連點頭,說道:“我怎麼把這茬給忘了?可不是麼,這個刑罰自古就有啊,如此處理,倒是比較穩妥。”
“明白就好,明白就好。我沒別的事了,這就走了。這案子總統很關心,就拜託蒲法官了,審完了這案子,你就是終身法官了,只要不瀆職,你這碗法官的飯就能吃到退休了。”
田勁夫撂下幾句話,收回總統的那張紙條,然後匆匆告辭,離開了法院。
蒲殿俊苦笑,抬頭望向牆壁上掛著的那塊匾,這是司法部從琉璃場古玩市場淘來的,據說是明代的古董,以前是掛在大理寺的,上頭寫著“天理國法人情”六個字,這講的就是古代的審案原則,目的就是告訴審案法官,這國法在人情之上,天理又在國法之上。
但是這顯然不符合現代社會“法治”要求,“天理”是什麼?真理?正義?為了所謂的“真理與正義”難道就不顧法律了麼?
可是現在,蒲殿俊不得不向“天理”低頭,畢竟,這法律再厲害,那也是人制訂出來的,有權力的人制訂出來的,而且法律本身也依靠這種權力的威望運作。
第480章 局(下)
風夾雜著雨點劈頭蓋腦而來,這入冬之後的第一場雨到底是降下來了,相比各地的乾旱,這直隸的地面上今年可是溼潤得很,土壤的墒情也不錯,明年的農業收成可能比今年稍好一些。
天也快黑了,再加上那天空中的積雨雲,這視線是立刻模糊起來,在路上行駛的車輛也不得不降低了速度。
一輛打著外交徽記的四輪馬車在這北京南郊的田野上飛馳,縱然冬雨如幕,視線不佳,但是這輛馬車的速度仍未放緩,那坐在車廂頂上的車伕時不時的在雨幕中揮響鞭子,催促著那幾匹洋馬加快速度,繼續向北前進。
這只是一條鄉間的土路,一旦下雨,路上就會變得泥濘不堪,說不好什麼時候就會將馬車陷在泥裡,動彈不得,明白了這一點,也就明白這名車伕為什麼如此心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