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2 / 4)

小說:晉書 作者:飄雪的季節

兼考月行,陰陽交錯於黃道表裡,日行黃道,於赤道宿度復有進退。方於前法,轉為精密矣。獻帝建安元年,鄭玄受其法,以為窮幽極微,又加註釋焉。

魏文帝黃初中,太史令高堂隆復詳議歷數,更有改革。太史丞韓翊以為《乾象》減鬥分太過,後當先天,造《黃初歷》,以四千八百八十三為紀法,千二百五為鬥分。

其後尚書令陳群奏,以為:“歷數難明,前代通儒多共紛爭。《黃初》之元以《四分曆》久遠疏闊,大魏受命,宜改歷明時,韓翊首建,猶鞏不審,故以《乾象》互相參校。其所校日月行度,弦望朔晦,歷三年,更相是非,無時而決。案三公議皆綜盡典理,殊塗同歸,欲使效之璿璣,各盡其法,一年之間,得失足定。”奏可。

太史令許芝雲:“劉洪月行術用以來且四十餘年,以復覺失一辰有奇。”

孫飲議:“史遷造《太初》,其後劉歆以為疏,復為《三統》。章和中,改為《四分》,以儀天度,考合符應,時有差跌,日蝕覺過半日。至熹平中,劉洪改為《乾象》,推天七曜之符,與天地合其敘。”

董巴議雲:“聖人跡太陽於晷景,效太陰於弦望,明五星於見伏,正是非於晦朔。弦望伏見者,歷數之綱紀,檢驗之明者也。”

徐嶽議:“劉洪以歷後天,潛精內思二十餘載,參校漢家《太初》、《三統》、《四分》歷術,課弦望於兩儀郭間。而月行九歲一終,謂之九道;九章,百七十一歲,九道小終;九九八十一章,五百六十七分而九終,進退牛前四度五分。學者務追合《四分》,但減一道六十三分,分不下通,是以疏闊,皆由鬥分多故也。課弦望當以昏明度月所在,則知加時先後之意,不宜用兩儀郭間。洪加《太初》元十二紀,減十鬥下分,元起己丑,又為月行遲疾交會及黃道去極度、五星術,理實粹密,信可長行。今韓翊所造,皆用洪法,小益鬥下分,所錯無幾。翊所增減,致亦留思,然十術新立,猶未就悉,至於日蝕,有不盡效。效歷之要,要在日蝕。熹平之際,時洪為郎,欲改《四分》,先上驗日蝕:日蝕在晏,加時在辰,蝕從下上,三分侵二。事御之後如洪言,海內識真,莫不聞見,劉歆以來,未有洪比。夫以黃初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戊辰加時未日蝕,《乾象術》加時申半強,於訊息就加未,《黃初》以為加辛強,《乾象》後天一辰半強為近,《黃初》二辰半為遠,訊息與天近。三年正月丙寅朔加時申北日蝕,《黃初》加酉弱,《乾象》加午少,訊息加未,《黃初》後天半辰近,《乾象》先天二辰少弱,於訊息先天一辰強,為遠天。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庚申加時西南維日蝕,《乾象》加未初,訊息加申,《黃初》加未強,《乾象》先天一辰遠,《黃初》先天半辰近,訊息《乾象》近中天。二年七月十五日癸未,日加壬月加丙蝕,《乾象》月加申,訊息加未,《黃初》月加子強,入甲申日,《乾象》後天二辰,訊息後一辰為近,《黃初》後天六辰遠。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乙巳,日加丑月加未蝕,《乾象》月加巳半,於訊息加午,《黃初》以丙午月加酉強,《乾象》先天二辰近,《黃初》後天二辰強為遠,於訊息於《乾象》先一辰。凡課日月蝕五事,《乾象》四遠,《黃初》一近。”

翊於課難徐嶽:“《乾象》訊息但可減,不可加。加之無可說,不可用。”岳雲:本術自有訊息,受師法,以訊息為奇,辭不能改,故列之正法訊息。翊術自疏。

木以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丁亥晨見;《黃初》五月十七日庚辰見,先七日;《乾象》五月十五日戊寅見,先九日。

土以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壬辰見;《乾象》十一月二十一日丁亥見,先五日;《黃初》十一月十八日甲申見,先八日。

土以三年十月十一日壬申伏;《乾象》同,壬申伏;《黃初》已下十月七日戊辰伏,先四日。

土以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壬子見;《乾象》十一月十五日乙巳見,先七日;《黃初》十一月十二日壬寅見,先十日。

金以三年閏六月十五日丁丑晨伏;《乾象》六月二十五日戊午伏,先十九日;《黃初》六月二十二日乙卯伏,先二十三日。

金以三年九月十一日壬寅見;《乾象》以八月十八日庚辰見,先二十三日;《黃初》八月十五日丁丑見,先二十五日。

水以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癸未晨見;《乾象》十一月十三日己卯見,先四日;《黃初》十一月十二日戊寅見,先五日。

水以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己酉晨伏;《乾象》十二月十五日辛亥伏,後二日;《黃初》十二月十四日庚戌伏,後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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