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曹操秘史 作者:千頃寒

馬氏朝廷裡擔任著著作郎兼中書侍郎的公職。

公元280年是司馬氏建立晉朝的第十六個年頭,雖然曹操已經死了六十年了,但是熟悉前朝歷史掌故的人還大量在世,別的不說,單就曹氏一族中仍然健在的就有“曹五代”的曹志、曹奐等人。

曹志是曹植之子,在晉朝擔任過樂平太守、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博士祭酒等官職。太康九年(288年)即陳壽寫完《三國志》的前一年才病逝於洛陽。作為同朝為官的同事兼重要歷史事件的當事人,曹志理應引起陳壽的足夠重視,除非曹志本人對其祖上也“莫能審其本末”,否則這一歷史懸案很容易解決。

曹騰弟兄們應該有四個以上男丁(曹騰字季興,上面應還有伯興、仲興、叔興),即使開始曹家很窮,但到順帝的時候,曹家應該很富有了,他怎麼會放著曹家的孩子不要,收養一個異姓人呢?

所以,合理的解釋是,曹嵩是曹騰其他三個哥哥中某一家的孩子,也就是他的親侄子。當然這也是猜測,曹嵩到底姓曹還是姓夏侯,或者像袁紹揭露的那樣是從乞丐那裡收養的,在沒有更有力的考證發現前,恐怕還要繼續爭論下去。

關於曹嵩的子女、即曹操的兄弟姐妹史料十分有限,綜合起來推測,曹嵩至少先後有六個兒子:長子曹操;接下來是曹德,曹操的異母弟;老三叫曹彬,與宋代那個名將同名;老四叫曹玉,死得比較早,後來曹操曾把自己的兒子曹徽過繼給他;老五的名字不詳,只知道他的兒子叫曹安民,追隨曹操起兵,在征討張繡時戰死;老六的名字叫曹疾,也有史書說,曹德和曹疾是一個人。

此外,曹操至少還有兩個姐妹,一個嫁給了夏侯家,一個嫁給了江東的孫氏。他還有兩個堂妹,即叔父家的女兒,一個嫁給了他日後的部將任峻,一個嫁給了叫宋奇的人。

現在我們可以大致推測一下,在梁冀倒臺前夕,曹騰因病去世於洛陽。按照禮制,曹騰要回到家鄉才能安葬,曹嵩等曹氏子弟必須辭去官職,在家守孝三年。梁冀倒臺時曹嵩等人均不在洛陽,幸運地躲過了政治清算。

【五、至親之家夏侯氏】

刻意的低調,長年的謹慎,不事張揚,努力縮小目標,不被狼群盯上,這本身也是狼的戰術,是受傷之後的孤狼,面對未知世界所採取的生存策略。

今天的曹家,不能說已經衰落,但至少已風光不再。曹氏的當家人曹嵩本來並不具備在亂世中奮起的志向,養父在時,一切由養父操持,突然之間離開了養父的庇佑,肩負起整個家族的重擔,他的心情怎麼也輕鬆不起來。

在譙縣,與曹家來往最多的是夏侯家,這兩個家族的友好情誼已經歷了幾代人,他們相互通婚,互相扶持。

這個夏侯氏,也大有來頭,可以追溯到漢朝開國之時。

沛國這個地方,在秦統一置天下為三十六郡時屬泗水郡管轄,當時這一大片地方叫沛縣,是漢高祖劉邦的老家。所以,如果拿秦朝的行政區劃來說,曹操和劉邦這兩位傑出人物是同一個縣的。

劉邦當時在一個叫泗上亭的地方當亭長,是一個比村長大比鄉長小的角色,類似於鄉派出所所長。當時沛縣縣政府馬房裡有一個掌管養馬駕車的人叫夏侯嬰,也是沛縣本地人。夏侯司機跟劉所長關係挺好,每次駕車送完客人只要經過泗水亭,都會找劉所長喝酒聊天。

有一次,這哥倆把玩笑開大了,劉所長誤傷了夏侯司機,這本來是私人之間的事,夏侯司機也沒有告狀,本應沒有事了。但由於劉所長是公職人員,根據漢代法律,傷了人無論對方是否追究都要受罰,有人將此事告發到官府,兄弟倆私下串了個供,都說沒有這事。又過了一段時間,其他證人證明有這事,這樣一來傷害罪就變成了偽證罪,夏侯司機被關了起來,還捱了不少板子。

後來劉所長斬蛇起義,成了沛公,夏侯司機就跑去找這個老夥計,劉邦任命他當了太僕,由一個縣政府司機當上了交通部部長、兵車部隊司令兼劉邦的首席司機,專業倒挺對口,就是升的速度比坐火箭還快。可見劉所長這人挺重情、挺念舊,所以張良、蕭何這些有能耐的人都願意跟著他幹。

夏侯嬰指揮劉邦的兵車部隊南征北戰,立下了不少功勞。有一次,夏侯嬰處理一起涉及十幾個士兵的貪汙案,一口氣處斬了十三個人,輪到第十四個人,是個管倉庫的小官,這個人臨死前對夏侯嬰說:“劉邦不是想打天下嗎?為什麼還要殺壯士?(上不欲就天下乎?何為斬壯士!)”

夏侯嬰覺得此人口氣不凡,相貌也威武,就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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