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也在那裡。那天我風塵僕僕地進了家門,家裡卻是黑洞洞的。我叫了一聲“正秀”,沒人答應,拉亮電燈,只見正秀抱著兒子,蜷縮在後門口抹眼淚。
我走過去問:“怎麼啦?”她掏出手帕,揩乾臉上的淚水,向我哭訴起剛才在自家門前受到的屈辱—
農村很多家庭都會養鴨子,我家也養了兩隻。鴨子愛群體活動,每天早晨各家的鴨子放出來,它們很快就集合到一起,呷呷呷地歡叫著,爭先恐後地躥入水田,跳進池塘,覓食,嬉戲。這些傢伙瘋得很,常常出了門就不思歸,直到很晚,不去趕它就不回來。所以每天傍晚就有人把鴨群從老遠的地方追趕回來,圍堵在分場前面那塊空地上,各找各的捉回家。
今天正秀見左右鄰舍都提了鴨子回家,也趕快跑出去找鴨子。自家的鴨子天天見慣了,一眼就認識。我們家那兩隻打小就在頭上剪了毛做了記號。現在長大了,羽毛長長了,但刀剪的痕跡仍然可辨。她很快就找到自家那兩隻,拎著脖子,摸摸鴨背,看看標記,確認無誤才提回家去。
剛到家門口,一個女人追了過來,嘴裡喊著:“傅正秀,別走,這兩隻鴨子是我的。”
正秀說:“我做了記號的,不會錯……”
那女人說:“我也是有記號的,我在它的腳上箍了鐵絲。”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