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第二節。——英譯註。
的構成的最常見、最有特色的狀況是:上述的衝突以妥協告終,以致那種想要表達某種東西的力量,雖然確實能夠說出它想要說的東西,但卻不能採用它所希望的方式——它只能採用一種削弱了的、歪曲的和辨認不出的方式。所以,如果夢沒有如實地描寫出夢的思想,如果需要用解釋工作來填補這二者之間的裂痕,這就是那種相反的、起著約束和限制作用的力量所造成的結果,我們已從釋夢時所感受到的病人的抵抗中,推測到這種力量的存在。只要我們把夢作為獨立於類似的心理構造物的孤立現象來研究,我們就可以稱這種力量為夢的檢查員①。
你們早已知道,這種檢查並不是夢的生活所獨有的一種特徵。你們也知道,兩種精神力量——我們不甚確切地將其稱之為“受到壓抑的無意識”和“意識”——之間的衝突決定著我們的全部精神生活;而且你們還知道,反對釋夢的抗拒,即夢的檢查的標誌,也是起源於那種把上述兩種力量加以分離的壓抑作用的。你們也知道,此兩種力量間的衝突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產生其他的心理構造物,它們也像夢一樣是妥協的產物;我想你們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