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思索地把“本能”概念歸併到“刺激”這一大概念中,認為本能只不過是對心理(mind)的一種刺激。但是過後我們馬上又會想到,把本能同心理刺激當作同一種東西看待是不太合適的。很明顯,在對心靈的各種刺激中,除了來自本能的那些刺激外,還有種種其它刺激,這些刺激看上去更像是一種生理的刺激。
舉例說,當一束強光照射到眼睛時所造成的刺激就不屬於本能刺激。
但是,當食道上的分泌粘膜因為乾渴而變得乾燥時,或是胃部因為飢餓而開始疼痛時,這種刺激便成為本能的①。
我們現在已取得足夠的材料,把來自本能的刺激同作用
①我們假定這些內部活動是構成乾渴和飢餓這樣一些需要的機體基礎。
於我們心理的其他刺激(如生理刺激)區別開來。
首先,凡是來自本能的刺激都不是來自外部世界,而是來自機體自身。
因為這種刺激會激起一種完全不同的心理效果,而且需要採取一種完全不同的行動才能消除這種刺激。
進一步說來,一種外部刺激的最重要和最關鍵的特徵,是它總是作為一種單一的衝擊力出現,因此只會引起與之相應的單一的反射行為。
最典型的例子是某些刺激引起的逃跑行為。
當然,這樣一些衝擊力會重複發生,它們的力量會積聚得愈來愈大,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