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可以很容易地推測到,在我們理解人類的社會行為——例如過失問題——時,考慮到超自我將會給予我們何等重要的幫助,這種考慮甚至可能給予我們有關教育問題的富有實際價值的提示。唯物史觀的失誤看來很可能就是低估了這個因素。他們主張人們的“意識形態”只是同時代的經濟條件的產物和上層建築,從而漠視超自我這一因素。這種主張是正確的,但很可能並不是全部真理。人類從未完全生活在現實中。種族和民族的過去即傳統,以超自我的意識形態存續下來,它只是緩慢地向現實的影響和新的變化讓步的;由於它是透過超自我活動的,所以,它在人類生活中可以獨立於經濟條件而發揮強大的作用。
1921年,我試圖利用自我和超自我的差異來研究群體心理學。我得出了這樣一個公式:心理群體是這樣一些個體的集合,他們把同一個人引入他們的超自我,並根據這個共同的成分,在他們的自我中相互求得一致①。當然,這隻適用於有領袖的群體。如果我們掌握了更多的這類應用,我們就可以完全理解超自我的假設,並且,一旦我們熟悉了心理的底層領域後,在進入更為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