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承┳刺�校�飧黽湫�諛諫踔粱岱⑸�嚳吹那榭觶鶴暈掖τ諞恢旨�刃朔艿目燉腫刺�校��熳Jだ��孟癯�暈乙焉ナЯ巳�苛α炕蛞訝凇 �
①現在醫學中表示該病症的術語可能是“depresion”(機能降低;抑鬱症)。——英譯註。
於自我之中了;這個自由的,瘋狂的自我使自己的所有慾望都得到真正的、毫無禁止的滿足。這些情況大多是一些未解之謎。
當我告訴你們,我們已經搞清楚了關於超自我的形成即良心的起源的所有情況時,你們無疑會希望我多作一點說明。
康德曾在一個著名的論斷中,把我們心中的良心與星空相提並論。一個敬神的人很可能仿效康德的論斷,把良心和星空尊為上帝的兩件傑作。
星空的確是宏偉的,但在良心方面,上帝卻做了一件質量不均的和粗心的工作,因為大多數人與生俱來的良心都不多,甚至少得不值一提。我們決沒有忽視在良心起源於神的主張中,包含著部分心理學的事實;但此論點需要加以解釋。雖然良心是我們身上的某種東西,但在人的生命之初卻並無良心。這一點正和性生活相反,後者事實上產生於生命之初,而不僅僅是後來才增加的。但是,眾所周知,嬰兒是無所謂道德的,他們並不具有對自己追求快樂的衝動的內心抑制。後來由超自我承擔的這種職責,起初是由某種外部的力量即父母的權威來行使的。父母系用下述方式來發揮影響,管理兒童:他們一方面給予愛的表示,另一方面以懲罰相威脅。懲罰標誌著兒童失去了父母的愛,而兒童為了自己的利益必定會懼怕這些懲罰。
這種現實的(realisAtic)焦慮是以後的道德的(moral)焦慮的先兆①。只要父母的影響處於支配地位,就不會形成兒童的超自我和良心。只是到了後來,第二種情況即道德焦慮才逐漸形成(我們往往
①原文為“Gewisnsangst”,字面意思是“良心的焦慮”。——英譯註。
言過其實地將其看作標準狀態),這時外部的限制內在化了,超自我取代了父母的力量,並採用和以前父母對待孩子完全同樣的方法來監視、指導和恐嚇自我。
這樣,超自我就接受了父母這一機構的權力、功能甚至方法;然而它不僅僅是該機構的承繼人,而且是它的合法的繼承人。它直接產生於該機構而又繼續發展下去,我們現在將認識它的發展過程。然而,我們必須首先評述二者之間的不同。超自我似乎只選擇了父母職權的一個方面,僅繼承了父母的冷酷與嚴厲,接管了他們的禁止與處罰的功能,而他們的愛的關心卻似乎並沒有予以接管和保持。如果父母真是以嚴厲來實行他們的權威,那麼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兒童為什麼會形成嚴厲的超自我。但是,與我們的預料相反,經驗表明,即使父母對兒童的訓練和教育是和善和仁慈的,並且儘可能地避免恐嚇和處罰,超自我也能夠獲得同樣無情的嚴厲性。以後,當論述超自我形成期間本能的轉移時,我們再來談這個矛盾。
關於父母權威轉變為超自我這個問題,我不可能把我想說的全部告訴你們,部分原因是這個過程很複雜,對它的闡述不適合現在這個介紹性講演的範圍,而另一部分原因則是,我們自己不能肯定我們已經完全理解了它。所以,你們應當滿足於下面的概述。
這個過程的基礎是所謂的“自居作用”(identification)——即是說,一個自我同化於另一個自我之中①,於是第一個自我在某些方面像第二個自我那樣行事,模仿後者,並在某種意義上將後者吸收到自身之中。人們已經不把自居作用不恰當地比作別人的人格來補充自己的結合行為。它是一種很重要的依戀於他人的形式,而且大概是最早的一種,但它與選擇物件不同(thechoiceofobject)。
這二者的差異可如下所述:如果一個男孩以他的父親自居,他的意圖是像他父親;如果他把父親作為選擇的物件,他就是想擁有他,佔有他。
在第二種情況中,就不需要作這種改變了。
自居作用和選擇物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彼此獨立的,然而,一個人在以某個他人自居時,也可能例如既把他選擇為性(sexual)物件,又以他為模式來改變自己的自我。據說性物件對自我發生影響的情況,特別經常地發生在婦女身上,這是女性氣質的特徵。在早先的講演中,我已跟你們講過自居作用和選擇物件之間的這種富有啟發意義的關係。無論是在孩子還是在成|人身上,是在正常人還是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