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鳥。誰知第二天一看報紙,就吐血了。法院以其罰款在各主要報紙上刊登了廣告,宣佈此事,並宣告其人的鑑定不再具備法律效應——等於砸了他的飯碗。像這樣的鑑定名家,都很有門路。一直託人託到我這裡,我當時的答覆是,“事情有兩個可能,一是確實走眼了,那是本事不行,既然看不準,還做什麼鑑定;二是有意看錯,那就活該了,沒判他做偽證就不錯了,找什麼找。”
第19章
1月中,我在議會試圖討論透過《“土地村有”試行辦法》,並在新軍和學生中進行了宣傳。儘管民生黨在議會佔據了絕對多數,儘管《辦法》有著種種好處,但我仍然不得不挨個進行說服,詳細地解釋說服,並交換性的提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主要是針對所有地主的,三年的投資免稅(投資優惠限額與土地價值掛鉤),以及針對議員個人的,技術扶持,政策傾斜和同等質量下的優先採購權。2月底,議會以23票贊成,14票反對,6票棄權,剛過半數的票數,勉強透過了《“土地村有”試行辦法》。沒有辦法,人們對土地的執著,還在我的預料之外,而議員們個個有錢,也就是說,個個有地在手。儘管這些人見多識廣,比較開明,但沒有足夠的利益,是不可能讓眾位議員鬆口的。至於‘強制透過’此類的念頭,一開始就被我否決了。開玩笑!如果這些有見識的都不能說服,還想說服那些鄉下的土財主?我可不希望安徽暴亂不斷,何況,建設的主力知識分子多半出自此類家庭。
與此同時,《“土地村有”試行辦法》也在《安慶時報》、《安徽實業報》、《安慶日報》、《閣鈔彙編》、《安徽俗話報》上刊登,引起極大的爭議。爭議的焦點迅速由“‘土地村有’應不應該實施”——畢竟農民和地主都沒有多少風險,屬於極端的惠民政策——轉移到“私有財產是否神聖不可侵犯”。無論如何,在議會透過後,“土地村有”沒有任何法理上的阻礙,開始逐步實施了。
這是一個相當長,且困難重重的過程。最主要的問題,在於‘如何公平合理地確定土地的價格’。許多農場管理培訓班——也稱作“村長培訓班”——的畢業生,經過這一階段,得出了一個比較一致的結論“地主和農民沒有一個好東西”——這自然是偏激了,但反映了那時候雙方都想佔便宜的心理。直到幾個月後,夏收結束,仍有不少地方沒有結束這一過程。便採用了強制措施——由政府機構進行估價——由於是許多評估人員中的三個人分別估價,取合理資料的平均值,這三人彼此之間不見面,無法勾結,也就誰也不敢過於偏向。所以,這一過程基本是公平的。因為嚴打剛過,大大地震撼了民心,沒有什麼人敢於叛亂。偶爾,有人想不開,由於沒有組織,也被迅速鎮壓了。但是,中國人民是智慧的——安徽軍政府被告上安徽高等法庭,要求終止該《辦法》的執行——該案審理時間長達一年半,待結案時關心的民眾已經極少了。安徽軍政府勝訴,理由是:法律保護合法性私有財產,但在關係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經議會批准,徵用私有財產,但須以相等價值補償業主——由此可以看出東西方觀念確有不同。
至於,到南京、北京告“御狀”的,多了去,雙方的電報公文,不知發了多少。無數的大人物和自以為是大人物的傢伙給我寫信,可以說,這一時期,我是中國收信最多的人。我能夠體會後世改革者的壓力了,電話還沒有普及就如此,想想那時候不由打了個冷戰。這時候絕對不能服軟,我命人擋駕,其它人等一律不見。反正“現官不如現管”,我抗著“自治”的大旗,一概不加理會。同時,加緊了輿論的宣傳和引導工作,並增加了半公開計程車兵操練。總之,我是名聲大振,完全可以用“聲名狼藉”來形容。我唯一可以用來安慰自己的,就是收集了無數名人的書信,將來拍賣,也可以賣兩個錢。
因為這一政策的廣泛討論和眾多反對派,使其廣為人知。政策規定的帳目公開,政務公開,也受到廣泛的監督,貪汙舞弊的情況極少發生——一旦發生,當事人很快會被法辦。配合訓練有素的巡警,輿論的宣傳鼓動,以及效果顯著的嚴打,這一政策執行期間,基本沒有引發惡性案件。
《“土地村有”試行辦法》規定的每村居民,雖然沒有達到一千戶,但也有八百多戶了。這還是由於當時的基礎建設和工廠招工,吸收了大量的勞動力。否則,只多不少。
*************************************************
王文華是樅陽農校的畢業生,在“村長培訓班”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