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裂之類,此之外,歷代也還時常有常法之外的隨機死人手段,譬如棒殺、剝皮和醢。
匆匆看來,就死的法律衡量而言,上述描述所呈示的線形徵候,除了偶爾的回潮之外,總的趨勢,還是體現為品種的削減。其實死法的多樣,如果從純粹的理念角度,本是十分具有分析性的,剝離掉其中逞快解氣的情緒成分,在技術上的確表現出對死亡命題詮釋的定量和細膩,這當然有利於體現法律的終極制裁,以及對作為看客的廣大潛在犯罪嫌疑人的震懾意義。但,死法的品種走低,卻並不能僅僅以為是技術性的流失,因為即便官方不實施,或者史書不記載,未必該技術乃至技術的實施就不存在。至於震懾意義的消退,其實也並不意味著官方對法律的放鬆,反而是官方對自己統治控制力的自信,自然,其中必定含有文明對人性自覺不自覺的關懷。
如果忽略掉朝代之間的加減,就總的花樣觀察,可以發現,上述的若干死人品種,往往和飲食手段相通。作為對飲食十分注重的民族,一向對食物的加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憚其煩,甚至食物取材的寬泛範圍也遠甚於其他民族。這種對食物的執著精神,難免會觸類旁通,漂移遷延擴大到飲食之外的別處,所以上述相通,絕不缺乏情理上的延伸路線。何況,對於必欲置之死地方後快的制裁物件,主流與非主流的話語,從來都一致將其指向不如人類的禽獸。而禽獸之於人類的存在意義,似乎也基本在於所謂食肉寢皮以及其他,因此,對動物的食品取向和價值判斷,也就不能不遷徙到對人類中的禽獸乃至禽獸不如之類的身上,於是,死法之飲食手段體現,越發的順理成章了。再者,飲食的行為意義,無疑是為了生存,而生存與死亡,又是掙不脫干係的一對冤家。這樣,飲食之於死亡,便不能不具有深刻的關聯了。
其實仔細想來,上述幾乎所有的死法,都隱隱約約和食材的加工有關,不過內中最切近的,當然首推醢和烹。
著名的醢故事,大約該是出在被稱為紂的帝辛之時代。《諡法》雲,殘義損善曰紂。帝辛之為紂,如史書所云,乃天下所歸。《殷本紀》裡對這位名氣很大的人物有一番描述:
帝紂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知足以距諫,言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皆出於己之下。
籠統說,這位紂爺本是個天縱的人材,或者說文武雙全,有頭腦有力氣,並且認為天下人都不如自己。既然天下人都不如自己,於是作為最高首長的他便沒什麼可擔心的了,因此他好酒淫樂,沉浸於美人的溫軟之中,酒池肉林,創作了前無古人的享樂景觀。
。。
不可以獨立的經紀人(2)
只是紂爺的享樂,基礎乃在於對百姓的沉重賦稅,於是百姓怨望,諸侯有畔。紂爺的應對措施,則是加重刑罰,以懲效尤。九侯的女兒長得漂亮,上供給紂爺,但據說她不擅於床上淫技,惹得紂爺掃興,震怒之下,殺了她,同時遷怒於美女的爹地,捎帶把自己某種意義上的丈人九侯醢了。和九侯同為三公的鄂侯為此勸阻爭辯,於是鄂侯又被脯掉。另一位三公的西伯昌也就是後來的周文王聽說了,沒敢去爭辯,只是私下裡嘆了口氣。但隔牆有耳,別人知道了,把這口氣上報,紂爺於是囚禁西伯於羑里,後世盛傳的演繹周易,正在此時。
所謂醢,本來是一種肉醬,主要用於祭享。有關記載上說,是先將肉曬乾,然後斬成碎塊,攪拌上粱麴和鹽,醃漬以美酒,封存於瓶中,百天後方才成就。從字面上分析,該是一道滋味深厚的口腹之物。當這種口腹之物蔓延到暴刑上時,手續便不再那麼複雜,不過就是將人剁成肉醬一般了。這是九侯的歸宿。
脯的本意是乾肉,製作上間有粗細不同,但它和醢經常同時出現,古人專門辨正說,脯醢者是飲酒餚羞,非是食饌。也即只是下酒的小菜,不是下飯的正經品種。這種不正經的非食饌引申到酷刑上,則是殺人之後,將其屍體砍碎,剁為肉醬,也就是說,它和醢,不但在下酒方面,即便在延伸之後的刑罰方面,也看不出什麼根本的差別來——當然,也許本有差別而後人不知也。這樣推測起紂爺的意思,也是順的:鄂侯既然為九侯爭辯,那隻好也讓他和九侯一個下場了。
烹在飲食中的意義,該是比醢和脯更加廣泛,今天造飯燒菜的雅緻稱呼也還叫的烹飪或者烹調。簡單說,烹的意思便是在鍋裡面煮。放大到施刑上,也依然是放在鍋裡面煮,所謂鼎鑊之誅也。《釋名》曰:煮之於鑊曰烹,若烹禽獸之肉也。和脯一樣,烹和醢在殺人的意義上,也時常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