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然而,就是這暴虐,卻依然延續了不短的時間,也即久矣。
當然,贏政在位不過三十七年,加上二世胡亥的三年,僅僅四十年而已。如果再細緻劃分,嬴政九年(前238年)親政,而初並天下,真正稱為始皇帝,乃是在二十六年(前221年),病死沙丘平臺又是在尚未足年的七月,而陳短工的揭竿而起原是在二世元年(前209年)——不過,所謂的天下苦秦,似乎是不可以如此計算起始的,起碼在嬴政之成為始皇帝之前,天下未必不曾苦秦。
當然,對這不夠純粹的至多區區四十年,歷史學家會不屑地說,猶如短短一瞬,聽上去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這話的意思,在擺弄歷史的算學概念上或許不錯,但對於一個黑腦袋瓜兒黔首百姓的切實生活而言,歷史的長河云云之於他們的個體生命,根本是不搭界的事,所以四十年甚至更短的十幾二十年,也是需要他們一天天挨的,所以已經足夠漫長,或者說足夠久矣。
翻閱自初並天下至二世登基的不長不短的時間內,在陳短工舉事之前,始皇帝制下,竟然沒有一次成規模的反抗,所見至多不過零星的暗殺活動。譬如二十九年東遊時,於陽武博狼沙中,為盜所驚。對照留侯的世家,此次行刺應當是張良為韓復仇,與刺客用百二十斤大鐵椎潛伏狙擊,卻因情報不確,誤中了扈從的副車。據說頂替皇帝被砸死的,是皇帝兩個妃子。
另外一次則是三十一年十二月,皇帝微服夜行咸陽,在蘭池宮與盜遭遇,隨行武士儘管只有四人,但身手可想而知地了得,自然擊殺了對手。但此次的遭遇,儘管有後人以為也是張良之屬的六國遺臣,但大約未必如張良那樣的計劃行事,更可能是誤打誤撞,恐怕算不上是純粹意義的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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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數(3)
因為張良二十九年的行刺,乃是在皇帝正式出遊的途中,預謀的潛伏是可能透過相應的偵緝手段做到的;而這一次的微服夜行,或許是皇上改臘為嘉平之後,賞賜黔首米羊之時的與民同樂,但終究屬於興之所致,行蹤基本上是無法預測的:兩次行動都導致皇帝下令大索,但博狼沙事件乃是大索於天下,與此次的大索關中相比,足可見出皇帝所以為的事態嚴峻之不同。而之所以大索,也可見出刺客的餘孽尚存,但那畢竟只是少數人的行動,儘管屬於遊俠之類的精英所為,但卻遠不及陳短工吳伴當後來的烏合壯丁,更有群眾基礎,更有反抗的代表性。換句話說,即便留侯和刺客的百二十斤大鐵椎,比起陳吳們所斬的木頭所揭的竿子,更具備武器的精緻殺傷力,但其對國家政權的摧毀力度,卻遠不及木頭和竿子們的呼喚效應,終於是小規模殺傷性武器而已。
至於三十六年熒惑守心,墜星落地東郡為石,有黔首在石頭上刻下“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忿忿之辭,不過是怨望的發洩而已,較暗殺哪怕是誤打誤撞的遭遇行為更加不如,徒然招致皇帝盡取石旁居人誅之的酷烈殺戮。
黔首們對暴政之苦的反抗,最暢快的個案,大約只存在於一個叫作孟姜女的寡婦滿腔仇怨的哭泣聲中。只是,哭泣的眼淚,雖然足夠宣洩苦的傾訴,卻於苦的久矣生存,沒有絲毫改變。長城的倒塌,只好是那個悲慘故事裡無濟於苦聊以自慰的可憐幻想。
所以,儘管皇帝被侯生盧生們以為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但自宗室以至黔首的朝野振恐,一片臣服,則是無疑的。因此,從國家角度來看,僕射周青臣的進頌,實在是當時狀況寫實的白描了: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
暴政構成的恐懼,有時甚至比殘酷的滅殺本身,更有締造賓服的穿透力。因此,身處於深重災難之中的黔首們,比起不堪忍受的造反,對苦的忍耐,似乎更是他們生存的合適選擇。對威權制度的畏懼,以及由畏懼導致的崇仰,都使得他們不得不戀棧於苟安,而對所謂的苦甚至久矣的苦,發自內心地保持一種鴕鳥的心態。生活的壓迫,有時候也會使幸福感來得容易。三十畝地一頭牛即便根本實現不了,老婆孩子熱炕頭則是相對容易成就的生活境界,甚至付出血汗能夠換來飯有得吃覺有得困的基本生存,也依然不失為一種安心的滿足:有吃有喝還圖個啥嘞。
正如賈先生所云: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虛心而仰上。威權壓榨之下,大家都甘心做發臭的鹹魚,並不期待自己翻身。對威權統治的忍耐,誠然是極度的沒頂的苦,但相對於忍耐之反動的不忍耐,似乎接受起來更加容易,所謂寒者利短褐,飢者甘糟糠。好死不如賴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