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部分(2 / 4)

小說:清明上河圖 作者:死磕

授以六藝,其中包括學習經義,算術,朝廷典章制度,律法,甚至騎射劍,術。

而州府,則再分門別類,加設中學,小學畢業的學生,再至中學深造學習,畢業之後,便可以選為吏員,甚至為官。

學業更精深者,則可以入京師太學,待遇同比官員,畢業後便可以在中央部門任官,或是到地方為官。

這一系列的辦法,其實王安石在學校改革辦法中早就提出,當年改革科舉制度,不試詩詞改為經義,已經是一大變革,而改革之後的效果卻並不好,考詩詞則考生專習詩詞歌賦,考經義,則專背經義,一樣的死記硬背,而百多年之後,更被設定八股,科舉徹底走到了死衚衕裡。

而王安石的本意,改革考試辦法只是一個開始。在各地興辦學校,教授以專門知識,然後以學校制度來取代科舉,才是他的改革中的精髓。

可惜在他身處的時代,受到的掣肘太多,而且以他的身份地位,也沒有辦法在考試及學習的內容上做太多的變革,儘管如此,這種改革辦法都受到了太多的牴觸。

趙桓原也有意要複方田均稅、青苗、農田水利諸法,不過他花費在軍事上的精力太多,此時也不可能拿出大量的精力與時間,來和滿朝計程車大夫做鬥爭。僅是方田均稅一法,其實和後世的一條鞭法與攤丁入畝類似,觸犯的全是士大夫的利益。青苗法,更在二十世紀被處於經濟困境中的美國政府借用,成為農業小規模貸款的模板,觸犯得罪地。卻是能有資格放貸的豪門富紳。

至於農田水利,趙桓不以法度,而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頒佈施行,算是不行而行。

若不得借用考成法,還有諸多法門辦法約束,以宋朝官員的惰性,根本就想在任內百無一事的好,幾年功夫下來。不少冗官貪官紛紛落馬,而今上的利害官員們也多辦知曉,在政事上絕無阻礙,象神宗朝那些元老重臣敢在任地裡公然抗法不遵的情形,還沒有出現在趙桓治下。

饒是如此,趙桓仍然深切感覺,純以科舉辦法取得的中下層官員,其中當然有相當一部份勤勞任事公忠廉能地,然後大多數官員雖然不敢貪墨,卻也不喜多事。象改革成法。辛苦勞累卻又不能多得好處的事。交在這些官員手中,卻是事倍功半。他們能力不足,思維僵化。

甚至好好的法令頒佈下去,為了省事敷衍了事的,或是乾脆搞一刀切的,比比皆是。

所謂變法首要得人,也是當年王安石與宋神宗越次奏對時首先提出來的最重要的一點。

趙桓的變法經歷了幾年的時間,也已經到了準備從根本上改革制度的階段,而要想從根本上改革制度,則必須首清吏治,而清吏治,則不能僅僅從肅貪和任用能臣這個角度出發。所謂得人,便是要大批次地培養可用地人才。

秦檜身為佞臣,對“聖意”自然是揣摩的清清楚楚。自回長安奏對過幾次後,便在家裡安心研習王安石的著述,而更多地細節,則其實是趙桓每天用手札向他說明,旁人以為他這個參知政事待罪無事,哪裡知道他躲在家中,炮製了學校改革這樣一篇大文章。

現今的參知政事。不過是張所、謝亮、趙開、秦檜四人。前兩人,都是靖康二年之前便宣撫一路的大臣,又是赫赫有名的主戰派,其實觀其德才,不過是一路專任侷限,在參知政事的位置上,才能便嫌不足。好在趙桓不大需要有作為敢擔當的宰相,兩人便也隨班就列幾年,於政務上多半承命而行。而趙開則是理財能臣,手掌三司,實為計相,除財賦轉運外,一無所聞,秦檜奉命出外,裁撤地方,考核官員,為推廣減免州縣和考成法在地方上的實施,立下了諾大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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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中央機樞,多半仰仗皇帝決斷行事,在整個宋朝的歷史上,可稱絕無僅有。一者是趙桓聲望大漲,比開國帝王不惶多讓,二者是趙桓這幾年的精力全數用在軍務上,對政事的改革也只是以儉省財賦,杜絕浪費為主旨,對原本地政體較少觸動。

雖然如此,考成法等諸多舉措下來,反對的聲浪一波高過一波,宋朝又有家法不得誅殺士大夫,更不以言罪人,不少悍不畏死的中下層官員,包括大量的御史諫官,都對朝政上有著種種非議。若不是趙桓獨出心裁,以學習班的名義進行變相的處罰,又有李綱宰執為減壓閥,這才勉強支撐下來。而要大改成法,其實還要比當年王安石激進許多,改革的地方更多,則必須在中央官制改起,由宰執們改起。

趙桓的這種認識,又迅速轉化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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