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姐錢還完的,你不是喜歡金鐲子嘛,咱買一個……”
他們倆結婚的時候那時候條件也就一般般了,很多都沒給買,這幾年因為咪咪唸書就眼見著條件越來越差,方兆南也是疼媳婦,想給媳婦買盡所有她喜歡的東西,但是手裡沒錢啊,做男人有時候真的覺得不能賺錢就挺沒面子的,你說人家娶老婆,把自己老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叫老婆舒舒服服的,其實他也想,奈何自己能力不夠。
方兆南是贊同紀以律的態度的,娶老婆就是為了給她幸福,別讓她受氣,對著她好點,一個女人跟你一輩子不容易的,又為你生孩子,為你操持整個家為你照顧老孃,你希望你媳婦對你媽好,那你就得拿出來點誠意,這種誠意不是用嘴說出來的,而是用行動。 過去方兆南沒錢,他就聽盧嘉麗的,以後有錢了,他還是會聽盧嘉麗的,一個家要想過好,男人必須拿出來態度,別弄的自己就和大爺似的,覺得老婆做什麼都是應當應分的,沒有這樣的說法,誰都不虧錢誰的,你娶她就得拿著她當人看,關心她,愛護她。
方兆南其實是喜歡紀以律多過李國偉的,自己姐夫看著是好,老婆花錢什麼的從來都不管,不說,但細節方面就差多了,他姐這輩子穿過幾件像樣的衣服?是,方歌自己是不買,那李國偉自己那麼好美,他為什麼不給方歌買?方歌說不穿,現在李時鈺給衣服,穿沒穿?
就是看這個男人到底把你放在心的哪裡,他家他就什麼都不買,就撿李國偉的舊衣服穿,有錢就給盧嘉麗買新衣服,女人出去需要裝門面,一個男人講究什麼,他就是沒衣服也不怕,穿班上的衣服也能出門,男人需要講究什麼儀表,能出門就行,女的就不一樣了,你說別人有的,你沒有,多鬧心,所以得對自己老婆好點,盧嘉麗呢,拿著方歌的人情不會不還的,她還的方式就是還到婆婆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