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的用的都要好的,出門三分鐘等不到公交車就要打車……養個這樣的小鬼真是太吃力了,還要被做實驗,除了長得帥點完全找不到優點,常生搖搖頭,自我安慰道,他好歹會切蔥薑蒜,拉大提琴彈鋼琴,會打遊戲,會跆拳道,還會英文法語會讀也會聽……唉,怎麼成了在給他找優點?

常生按照報紙的地址去了面試地點,不出意外地,又被要求出示證件,在他結結巴巴地說出證件遺失之後再次被婉拒。

城市很大,做公交車繞一圈天色就晚了,還得回家給那孩子做晚飯,不知道他早飯怎麼解決的,中飯在學校吃的又怎麼樣,外面東西不乾淨千萬不要吃壞身體,他邊罵自己是個操心的命邊往回走。

這時街角的一家店鋪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玻璃櫥窗裡掛了大大小小的毛筆,背景紙是淡黃宣紙的《蘭亭集序》。

常生停下腳步,看向店裡,店面略顯狹小,進門是一張水磨石的桌子,桌面很大,寥寥地擺放著文房四寶,店內沒有太多物品,牆壁上掛了滿滿的各類字帖,只有黑白雙色,素淨地與店外的繁華城市格格不入。

常生猶猶豫豫地走進店裡,他覺得這個地方像他一樣不真實,簡直像是穿越,他走到牆壁邊看字帖,毛筆字一筆一劃一橫一捺如靜止的舞流動的詩。他面前是顏真卿的《爭座位貼》,顏體雄健,楷書端正,他看了很久。

突然他聽到身後有人的腳步聲,常生轉過頭,一個男人從店後的門裡走出來,見到常生也愣了一下。

男人看上去四十多歲,瘦高身材,他明顯不是用俊美這種詞來形容的年紀,也沒有穿很高檔的衣著,但常生只覺得他氣度風雅,頓時有幾分敬仰。

男人看了一眼常生:“你是買字帖的?”

“哦,不是,”常生趕緊搖頭:“我在外面看這裡很特別,看到這幅顏體忍不住看了半天,打擾您做生意了,抱歉。”說著準備離開。

男人卻叫住了他:“這幅字帖只是節選,你能看出是顏體,你是不是學過書法?”

“學過,後來生疏了。”常生老老實實地點頭,他從前學過很多年毛筆字,鋼筆普及之前他都是寫毛筆字,的確寫了幾百年,曾經替人寫過書信謀生,困苦時還寫過春聯賣錢。

“我一看你就覺得你會寫,”男人微微地笑:“而且應該相當不錯。”

常生有點不好意思:“沒有,只是寫過很多年。”

“哦?不知師承哪位?”

常生心想如果我說我受沈度學士指點過會不會嚇到你,邊說:“那是小時候跟著父親,還有父親的朋友學過,主要學楷書。”

“不妨來試一下吧。”男人指著水磨石的桌面:“以字會友,那邊紙筆都有。”

常生其實也很多年沒握過毛筆了,寫慣了鋼筆水性筆再握湖筆的纖細筆桿不自覺有點顫抖。

男人站在他旁邊看:“沒事,只是寫幾個字,我感覺你應該是行家。”

徽墨的淡淡墨香縈繞在鼻尖,常生定了定神,凝墨下筆。

他自幼身體虛弱,直到十三歲才開始學寫字,他在薄絹上臨摹王獻之的《洛神賦十三行》,父親在一旁看,一會突然伸手抽出他手中的筆,皺眉說道:“筆力尚且不夠。”

他點頭,重新臨摹,他對面臺子同樣在練字的弟弟比他小兩歲,已經能寫出工整的小楷。

母親端了茶點進來:“先歇歇吧,不急於一時。”

弟弟高興地放下筆去吃點心,父親仍然站在他身邊:“這貼先臨完。”

他並不埋怨父親大人的嚴厲,就像很多年之後也不會埋怨父親不肯見他最後一面。

常生放下筆,看向男人:“就寫了這麼一些。”

“王獻之所書的《洛神賦》?”男人仔細看了起來:“果然是小楷,王獻之的字秀美灑脫,你這小楷倒是有幾分他的風骨,只是更娟秀圓潤了。”

“很久沒寫了。”常生也看著那些字:“從前寫得還要工整些。”

“不錯,”男人抬起頭:“其實我這間店鋪只是個愛好,店後是我的書法教室,平時教一些毛筆硬筆,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來做事?”

“啊?”常生立刻反應過來:“我身份證丟了。”

“那種東西無關緊要,”男人笑笑說:“你的字就是最好的身份證明。”

第 37 章 真心話1

杜紹言放學回到家,上樓時還在計較昨晚的事,他覺得常生很不給他面子,居然當面叫他走,還不聽他把話說完就大力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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