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2 / 4)

小說:我不是教你詐1-4 作者:淘氣

“……”

禍不單行,跟著新公司的老闆把小強叫上去:

“那個克林頓不是說要對我們下單嗎?他怎麼全下給了陳總那邊?”

“不可能!”小強氣急敗壞,當場抓電話,打給克林頓。

“對不起啊!小強先生。”克林頓在那頭冷冷的,“我跟你說過,我馬上要升副總了,我不希望出事。”

“出事?”

“陳總說你知道,那天晚上在菲菲那兒,他拍了照片。他還說給了你一張,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這個……這個……可是他說他把底片已經甩了啊!”

“笑話!甩了?他才甩了一張給我,叫我看著辦!”

'想一想'

早有埋伏

快樂賽神仙的那一夜(3)

陳總厲害吧!他能在三年前請克林頓喝花酒的時候,就用預藏的照相機拍下可以用來作證的照片;又能早早就設下陷阱,要小強把支票存在小強的名下。

然後,在緊要關頭,照片拿出來,賬戶查出來,克林頓和小強都沒處躲,也沒得說。

可不是嗎?克林頓馬上要調升了,這時候突然有客戶告他接受*款待,而且有照片為證,他能不出問題嗎?只怕現在的職務都難保。

小強也一樣,支票是進了你私人賬戶。那些錢也都一筆筆由賬戶裡被你提出,雖然你說是拿去作佣金回扣,但是你有證據嗎?你拿得出收據嗎?當你要那些收賄的人作證的時候,他們又可能認賬嗎?

所以說陳總“高”哇!

他請吃的花酒、拿出的錢財,他都留了證據,照片和交換記錄都是鐵證。

相反的,那些被拍照的、被要求開賬戶、為公司打拼的人都沒有證據,只要敢謀反,就有你好看。

只因你無義,所以我無情

這章要談的,就是領導者怎麼“設局”,使下屬進入他的圈套。

那局是非常高明的,表面看,他絕不是局。

想想,大家聚會時拍張照片作紀念,有什麼錯?那表示交情啊!

為了辦公事方便,放一筆錢在職員名下又有什麼錯?那表示對職員的信任哪!

高明的局是使你不得不陷入的局,它是一把牛排刀,怎麼看都是為你切牛排,請你大快朵頤,但是隻要一言不爽,那刀就能捅進你身體。

高明的局也可能備而不用。

想想,小強如果一輩子跟著陳總,陳總用得著告小強嗎?他又有必要用照片對付克林頓嗎?

當然不!你跟著我,我就一輩子照顧你,你就是我的兄弟,說不定將來我還把公司交到你手上。

哪一群同事,在打算闖一番事業,展望一片美景時,會警戒到有一天同事能變成敵人?話說回來,你講好就算跳槽,也不會挖我牆腳、搶我客戶。是你無情,豈能怪我無義?

老闆設局

真正可怕的是,幾乎古今中外所有的領導者都懂得“設局”。這“局”不是上一章講的那種平常收集社會領袖的“小情報”,存在檔案中,等必要的時候拿出來。因為那是你自己犯錯,算不得他設局。

真正的局,是他安排好,讓你自己進來。

譬如臺灣早期,不準打麻將,只要被抓,就以私下聚賭論罪。

但麻將是多少人的最愛啊!他能不打嗎?

於是起初偷偷打,躲在屋子最隱秘的地方,關著門,桌上鋪著厚厚的毛毯,甚至用橡皮的“無聲麻將”打。

漸漸人們發現,法雖立下了,因為不近人情,並不抓,於是愈來愈大膽,門窗大開,甚至幾個人打著赤膊,在陽臺上作方城之戰。

想想那時候,晚上走進社群、眷區,有幾天能不聽見“嘩啦嘩啦”的麻將聲?

巡查的警察都聾了嗎?

他為什麼不抓?

他不抓,會不會影響他的“威儀”?

當然不會,因為他是能殺不殺,他是仁者,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感激他還來不及啊!

但是,相對的,“他”或“他的長官”,今天說要拿你開刀,你又能逃得掉嗎?

是的!法律是規定不得在家聚賭,但抓不抓在我,你讓我不痛快,我就抓。法律是一把刀,無所謂對錯,全看它在誰的乎裡。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也有些政府曾定下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就拿清朝來說吧!

你知道明末清初的地方官,才拿多少薪水嗎?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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