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部分(2 / 4)

小說:天才律師 作者:閃啊閃

可是,林沐晨偏偏不答應:“李海,為了救贖你的罪惡,光是買單一頓飯不夠吧?看你最近撈了不少,腰包很鼓的樣子,需要減肥了,今晚你負責陪逛街,還得負責買單,行不行?表現好的話,我就原諒你,咱們還是好朋友!”

“不行!”朱莎忍不住尖叫起來,一個晚上和李海在一起,還是在百貨公司那種地方,實在是太危險了!逛街可是要換衣服的!還要換鞋子的!還要在大群人中間擠來擠去的!自己要是再出醜了怎麼辦!

第二百三十一章商場驚心

“莎莎,你要幫我啊,你怎麼向著這小子呢!”林沐晨憤憤然:“又不是要把他怎麼樣了,不過就是讓他出點血,出點力氣而已,比起他做過的那些無法無天的事情來,我這算夠寬大了吧。你當老師的,愛護學生也不能護到這份上啊,不行,聽我的!”

朱莎急得要哭了,這哪是向著李海啊,她是怕自己出醜!問題是,問題是,這個事情對於她來說,那真真是叫做難言之隱,就算是閨蜜死黨,也不知道她有這個毛病。嚴格說來,夾腿綜合症都不算是精神疾病,只是女孩子成長期有可能出現的心理異常,大多數都會隨著生理成熟和性經驗的積累,慢慢就淡化了。所以朱莎在向醫生了解過自己的情況之後,也沒有放在心上,更沒有找身邊的好朋友傾訴什麼的。

但是現在不一樣,她這個毛病因為那一次車禍的異常爆發,再加上被李海親眼目睹了全過程,而李海偏偏又是朱莎的學生,各種心理反差和極端刺激綜合在一起,李海現在對於朱莎來說,簡直就是個性按鈕,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被啟動”了。理智上她恨不得離李海越遠越好,可是潛意識又會被那種異常的刺激所吸引,這種極端的矛盾,讓她哪裡敢正面面對李海?談公事談案子的時候,還能轉移一下注意力,純粹生活性的逛街活動,天曉得會鬧出什麼亂子來。

林沐晨卻沒有去多想,她現在腦子其實也挺混亂的,對於李海那一套歪理,她本能地覺得無法接受,但是要讓她說出個所以然來,她又說不出。滿腦子糾結的結果,就是隻想著要從李海身上討回點利息來,好讓自己心裡沒那麼憋屈。對於身邊好友的異常,她才沒腦子想那麼多。

霸道地駁回了朱莎的異議,林沐晨不由分說,拖著朱莎就走。李海很是無奈地跟在後面,他可是心裡明白,朱莎在擔心什麼,不過也一樣,朱莎對著林沐晨都不好意思明說,他能說什麼?跟著唄,注意一點距離就是了。

百貨公司是之江市的老商城,一聽這名字就知道了。不過之江市商業發達,百貨公司這個老國企經過重組之後,生意一直很好,每年的營業額都有好幾十億,據說今年還喊出了要衝百億的口號。店慶大促這種活動,力度當然不小,除了滿三百立減一百六之外,還有優惠券之類的,營業時間更是史無前例的三十六小時,從早上九點開始,一直通宵到明晚九點。

還沒進百貨公司大門,李海就被那場面鎮住了。說白了,別看他現在在外面混得人五人六的,根子裡還是個二十歲的大學生,他沒見識過的事情多了去了,這逛商場的活計,大學男生有幾個能算經驗豐富的?就算他們想要買什麼,網購也足以搞定了,有那上街的時間,還不如打兩盤DOTA呢。

所以,今天李海算是真正開了眼界了,這哪是在買東西,根本就是在搶啊!一樓的首飾櫃檯還好,主要是不參加活動,不過那些化妝品櫃檯就比較瘋狂了,地上一堆一堆的袋子,裡面裝著各色化妝品,袋子外面寫著顧客的姓名,就怕弄混了。

等上了二樓的服飾區,那就更瘋狂了,女人們的勁頭十足,就跟買東西不要錢一樣,看到了立馬就上搶,李海親眼就看見三起,因為搶衣服而吵起來的事件,還好之江這裡民風不像北方那麼彪悍,否則就不是光動動嘴而已了。

“這搞毛啊,搞這麼大的活動也不備足貨?”李海隨口說了一句,不料引來身邊一個男人的極力附和,可是他旁邊的女人卻有不同意見,然後那女人的男伴又開始加入爭論,等到李海走出十幾步了,後面的爭論聲音才漸漸熄滅。

一路走來,李海是大開眼界,倒也沒覺得逛街是多麼痛苦的事了。尤其是經過收銀臺的時候,看到那麼多人排隊等著交錢,臉上還顯得很急迫,他就非常好奇,為什麼人們會這樣,花錢買罪受都心甘情願的?便宜,便宜就那麼值得嗎?要知道這裡商品的價格,很多時候都還比不上網購啊。

“錢神,大神,你看這些人,會不會也是受到了神力的影響?”

“非也!”錢神用神念在四周掃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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