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國革命的重心在農村的農民的觀點,並且以後
從沒有動搖過。
毛澤東在 1926 年給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列舉了國民黨在宣傳
方面的弱點,特別提到“偏於市民,缺於通民”。④毛澤東觀點的這一轉變,
在某種程度上只反映了革命本身模式的改變:農民日益高漲的戰鬥精神,彭
湃和其他許多人以及毛澤東在動員農民方面的活動。毛澤東在結尾說,只有
釋放出這種潛能,這個革命的政黨(或幾個政黨)才能建立起以反對帝國主
義為目標所必需的力量——毛澤東在他 1925—1927 年的“農民時期”所有文
章中,都不斷對此予以闡述。不過,儘管中國共產黨,或者它的一個實際派
別,在 20 年代中期注意到了農民,毛澤東的情況也是獨特的;這樣說,並非
僅僅著眼於他後來取得了由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領導地位,而是因為他是早
在 1926 年就詳細地闡明瞭預示中國革命未來道路的理論主張。
毛澤東關於以農民為基礎的革命思想的出現,很可能成了中國共產黨運
動史中比其他任何一個題目討論得更多的主題。許多歷史的、理論性的問題
在這一學術辯論中被廓清,但是有些要點由於缺乏合適的資料,直到最近依
然模糊不清。毛澤東在 1936 年會見斯諾時聲稱,他只是在 1925 年五卅慘案
以及隨之而來的愛國情緒在農村和在城市一樣高漲起來之後,才開始懂得革
命潛力要在中國農民中去找。現有的證據有助於證實毛澤東的說法,並且確
實表明,他真正把注意力移到農村革命的問題,只是在 1925 年接近歲未之
時。可是,儘管有這樣的重心轉移,為了表明毛澤東的思想總的連續性,在
分析他在 1926—1927 年提出的想法以前,談一談他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夕對
待農民的態度還是合適的。
① 毛澤東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候補中央執行委員——譯者。
② 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設黨務調查科,後擴大為黨務調查處——譯者。
③ 《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會議錄》,第 47 頁。
④ 《毛澤東集》第 1 卷,第 151 頁。
在 1919 年的後半年,毛澤東曾經沿著在日本早先提倡的路線,草擬過一
份發展“新鄉村”的廣泛的計劃,其中一章於 12 月在長沙發表。除“新鄉村”
的口號本身以外,文章號召中國青年以俄國青年為榜樣,深入鄉村去宣傳社
會主義。①就這兩方面而言,毛澤東這時所倡導的思想都反映了李大釗的影
響。②可是,其他組成部分,像關於美國“工讀”——“我們在美國的中國留
學生已經加以利用”——概念的論述倒很像是來自杜威和胡適。
可是,比這些思想影響更為重要的,是毛澤東本人的農民生活經驗,他
就是靠這樣的經驗發展了他 20 年代早期的思想。1920 年 12 月,黨的機關刊
物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談到中國農村的階級結構,毛澤東 1922 年 9 月在自修
大學講課中,解釋了這篇文章的觀點。雖然非常可能毛澤東沒有寫這篇文章,
可是他以這篇文章作為他的教材,無疑是贊同該文所做的分析的。毛澤東反
駁有些人所說中國農民的生活並非很苦,土地的分配並非很不均,他把“構
成農民的階級”分成四類:
一、所有多數田地,自己不耕種,或僱人耕種,或租給人耕種,自己坐著收租,這種人本
算不得純粹的農民,我鄉下叫做“土財主”。
二、自己所有的土地,自己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