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學院。在意識
形態上,彭禹庭在鎮平實行的地方政體有民族主義的特點,這顯然(用彭禹
① 梁漱溟:《北遊所見紀略》,載《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第 287—288 頁。國民政府軍事委員
會委員長行營湖北地方政務研究會調查團編:《調查鄉村建設紀要》,第 75—76 頁。上述關於鄒平的說明
得益於艾愷:《最後一位儒家學者》,特別是第 238—278 頁。
庭本人的話說)來自孫逸仙自下而上實行憲政建設的概念。對彭禹庭來說,
不幸的是為環境所迫,他的運動的方向是反政府的。他宣稱參加中國國民革
命的唯一方式,就是促進“地方革命”——在那一地區實行“地方自治”的
必要前奏,因為社會需要保護自身防備政府軍隊(“土匪兵”)的搶劫和地
方官員的貪婪。最後,彭禹庭接管了鎮平的地方政府(他的幾個合夥人在鄰
近的幾個縣也這樣做了)。在蔣介石的追隨者於 1930 年掌握了河南的權力
後,彭禹庭始終拒不遵從政府的稅收要求,使他成了一個受人注意的人。他
在 1933 年被“土匪”暗殺。在南京政府決心實行地方社會官府化,並要徹底
清除“地方自治”的所有殘餘的情況下,像彭禹庭所從事的事業很難存在下
去。①
可以預料,南京當局也逐漸捲進鄉村建設中來。在南京當局的支援下,
“實驗縣”在蘭溪(浙江)和江寧(江蘇)建立起來,作為官僚政治的地方
改革的公開樣板。江寧與南京相鄰,被指定為江蘇省政府主持下的行政制度
的樣板。江寧實驗縣由中央政治學校——一個 CC 系的學校——的師生充任工
作幹部,公開宣稱是一個實行自上而下改革的專案,也是一個供外界參觀的
鄉村建設縣。縣管理委員會監督縣長辦公室的工作,並直接向省政府彙報。
該縣稅制由受過訓練的、領薪水的職員管理(自本世紀初以來即提出的一項
改革措施)。全部稅收留縣,並在縣內支配——很難說是個可行的現實示範。
低層單位的邊界經重劃,以便與自然村和集市一致。鄉和鎮經過適當的訓政
期之後應該自治。遺憾的是,似乎沒有取得什麼成績。根據前江蘇省主席陳
果夫的證言,實驗重名不重實。實驗之陷入絕境在於縣長級的領導薄弱,以
及很少或完全沒有對地方社群的訓導。到了 1936 年,實驗宣告失敗。該縣的
“實驗”地位旋即撤消。①
由上可見,鄉村建設的型別眾多:西方影響型的和本土型的,教育型的
和軍事型的,平民型的和官府型的。所有型別的共同點是,都與政治密切關
聯。透過教育及經濟改革復興農村,意味著與政治當局建立起支援和保護的
關係。這當然是因為在一個組織起來的計劃中,任何同農民打交道的企圖必
然引起政治方向的問題和合法性的問題,而不管該計劃是否有明顯的政治目
的或者活動。定縣計劃和鄒平計劃從最初的日子起,都得到省當局的同意或
默許。可以說,南京實施的實驗,有如此大量的官府投入,以致只能引起地
方蒼白無力的反應。陶行知和彭禹庭的獨立計劃不僅得不到充分的政治支
持,而且引起國家政權的懷疑和反對:陶行知因有平民主義傾向和自主的作
風;彭禹庭因公開反抗國家機關。這兩項非正統的實驗都被扼殺。總的來說,
鄉村建設實驗最終都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