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1 / 1)

這時他的一個下屬鼓起勇氣請教丙吉。

丙吉微笑著回答他:〃取締群毆事件是長安令或京兆尹的職責,身為宰相只要每年一次評定他們的勤務,再將其賞罰上奉給皇上就行了。宰相對於所有瑣碎小事不必一一參與,在路上取締群眾圍鬥更不需要。而我之所以看見牛氣喘吁吁要停車問明原因,是因為現在正值初春時節,而牛卻吐著舌頭氣喘不停,我擔心的是陰陽不調。宰相的職責之一就是要順調陰陽,因此我才特地停下車詢問原因何在。〃眾隨從聽後恍然大悟,紛紛稱讚宰相英明。

所以說,經營管理者不應事無鉅細,統統參與,而只要掌握大局:第一對大局的判斷和掌握,第二是調整團體的能力,第三是讓員工各盡所能,充分發揮其積極性。

管理能手劉晏

唐朝有位叫劉晏的人,他的官銜為轉運使,負責籌集錢糧等物資。當時正是戰亂之後,國家的各種開支費用都十分緊缺,劉晏是個機智聰敏的人,善於在有無之間隨機應變,在各地設定了驛站相互觀望,用高價招募善於騎馬的騎手專門負責打聽和上報各地的物價,即使是遠地的物價,他也想盡辦法得到資訊,用不了幾天就可以傳到劉晏那裡,這樣對於掌握國家財政經濟有了主動權。

劉晏在經濟管理運作中,主張政府在豐收地區糧價偏低時,用較高的價格買進糧食,在歉收地區糧價偏高時,用較低的價格賣出糧食。這樣有利於調節物價,保持各地市場和社會穩定,國家亦可從中得一些經濟利益。當時政府採納了劉晏這些管理意見,果然收效明顯。

在劉晏當轉運使之前,運往江灘的糧食由於路途上河流急湍難行,運輸管理又不得當,往往一斛糧食運到關中,能保留八斗就已是相當的高了。劉晏上任後認為長江、汴水、黃河、渭水的水力情況相機行事。他造了幾種型別堅固的運船,分成幾段路向關中轉運糧食,長江上的運船到揚州,汴水上的運船到河陰,黃河的運船到渭水入河口,渭水上的運船到太倉。其間沿河設立了糧倉,一段一段地遞相運轉。這樣,每年沿河運送的糧食達到一百多萬斛,不但沒有一斛一升損失,而且效益大大提高。

劉晏後來管理鹽的買賣也成效卓著。他使用官府食鹽專賣法,把鹽的買賣混亂局面治理好了。他堅持只有產鹽的地方才能設鹽官,這樣既可減少鹽價負擔,還可杜絕貪官。對於那些遠離產鹽區的地方,劉晏就以政府名義在產鹽區收購,然後轉運到那裡,貯存起來,陸續賣給廣大百姓,價格比那些哄抬鹽價的商人低得多,使市場得到平抑。這種做法,當時稱為常平鹽。劉晏這種食鹽專賣辦法,即使百姓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護,又為政府增加了不少收入。

劉晏對財務和商業的管理有其獨到之處。他總是能把政策靈活調節、因時、因勢、因地而變,從而總能適應情況,掌握主動。相信他的做法對眾多經營者有不少啟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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