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決策者,不因為他不承認國際法就不受國際法的約束。戰後依據國際法組成遠東國際法庭,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日本戰犯進行公開審理,其中南京大屠殺的元兇松井石根被判處絞刑,主犯谷壽夫被引渡到中國,被處死刑。
八、走鳴冤訴訟之路
欲要訴訟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滔天罪行,必先狀告田中正明對南京大屠殺歷史事實的歪曲和否認。道路遙遠和艱難,但千里之行又始於腳下。我們是受害者,掌握著侵華日軍的罪惡事實,又有13億人民作後盾和廣大愛國華人華僑的支援,經過不懈的努力,為雪國恥,一定能夠勝訴。
田中正明是何許人也和《“南京大屠殺”之虛構》(見世界知識出版社1985年8月中譯本)出籠的背景,在有關章節裡已作了簡介,不再追敘。眾所周知,1937年7月7日,日本在中國北平附近的蘆溝橋,發動了滅亡中國的侵略戰爭。震驚世界的南京大屠殺世人有目共睹,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日本甲級戰犯時,對南京大屠殺一案作了定性,形成了鐵案。那麼試問:田中正明為了歪曲和否認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和南京大屠殺,在《“南京大屠殺”之虛構》一書中有哪些虛構呢?
虛構之一,是西安事變中周恩來、朱德、毛澤東在南京俘虜了蔣介石。《虛構》為了汙衊共產黨,他說:
為了迫使南京政府就範,這時周恩來、朱德、毛澤東等中共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