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賴違反禁令擅入內地傳教,以傳教為名犯下滔天罪行,最終被朝廷繩之以法,完全是罪有應得。但是在訊息傳回法國以後,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為了進一步取得教會支援,鞏固軍事獨裁及擴張大資產階級的海外權益,提出“為保護聖教而戰”口號,向朝廷發出了戰爭的叫囂。
就在這件事發生半年以後,廣州發生了後來稱為“亞羅號事件”的朝廷水師查禁走私案件。早在1853年,英國串通法國、美國憑藉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中有“恐不無稍有不變更之處,應俟12年後兩國派員公平酌辦”的說法,以利益“一體均沾”為藉口,英國提出要求清政府修改《南京條約》,法、美亦趁機提出修改《黃埔條約》《望廈條約》的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拒絕。當時因英、法正陷於同俄國爭奪黑海出海口的克里米亞戰爭,無暇以武力東顧中國,美國因兵力有限,也無法對華單獨一戰,三國權作暫時容忍。到了今年,《黃埔條約》《望廈條約》12年屆滿,美國率先再次提出修約要求。此時,克里米亞戰爭已經以英、法的獲勝俄羅斯的失敗而告結束。美國的要求是由美國新任駐華公使伯駕提出的,修約要求當然再次遭到清政府的拒絕。英國便一直尋找藉口。這個藉口終於被他等到了。
在朝廷同英法美等國在鴉片戰爭後簽訂了不平等條約以後,在五個通商口岸就出現了許多的洋行代辦。這些洋行代辦,藉著洋人的威風,性走私之實。在廣州有一個洋行的買辦方亞明,他同時也是一艘100噸的商船“亞羅號”船的船主。方亞明僱用英人為船長,常航行於港、澳、廣州、汕頭之間,名為運貨,實則與海盜相勾結,專幹接贓勾當。因該船曾被海盜奪去。方亞明為了方便於走私,曾在香港英國政府機關為“亞羅號”商船領過登記證。這次次,該船自廈門開往廣州,停泊於廣州黃浦。
廣東水師千總梁國定接到民眾報告,說是在“亞羅號”上有海盜,並涉嫌走私。他遂帶領兵勇登上了停泊在黃埔港“亞羅號”船,並逮捕了2名中國海盜和10名有海盜嫌疑的水手。這條船的船長雖然是英國人,但在梁國定查捕時,並沒有難為英國船長。事件發生後,英國船長向英國駐廣州代理領事巴夏禮做了報告。巴夏禮接到船長的報告後,內心一陣狂喜,機會終於等到了。這巴夏禮,乃是蘇格蘭人,巴夏禮自幼喪父,由叔叔扶養長大。十三歲時他來到澳門,投靠一位嫁給普魯士傳教士的表姊。在那裡他學了一年漢語。次年,英國特使璞鼎查選他作為隨員,帶著他參加了中英《南京條約》的簽字儀式。
此後巴夏禮歷任英國駐廈門、福州、上海領事館的翻譯員,追隨英國第一代駐華領事,多次跟中國官員交涉。在同中國人的交涉中,他逐漸形成了一個根深蒂固的看法:跟中國人打交道,要想免除麻煩,唯一途徑就是從一開始就表現出堅定的立場和不可通融的態度。在任何事情上,不管它多麼細小瑣碎,多麼不足輕重,都不可輕易讓步,否則中國人就會得寸進尺,沒完沒了地提出新要求。儀式上和文字上的任何細微末節,尤須仔細檢查,因為中國官員從小受到訓練,相信權威來源於細節。拿細節做文章,在他們是輕而易舉的事。
三個月前,巴夏禮才從英國回到廣州任職。在英國的時候就以他對中國事務的獨到觀察,給英帝國的外交部留下深刻印象。首相巴麥尊、外相剋蘭頓和副外相哈蒙德都親自跟他作了長時間的談話。等他回到中國接手廣州領事時,他和駐華公使包靈以及英國外交部之間,已經就對華強硬立場達成共識。達成了一個新的觀點是:對華交涉,“調子一定要高”,絕不讓步,絕不放過一件小事,一有機會就要提出廣州入城問題。這天,賢豐六年九月初十,西曆一八五六年十月八日,巴夏禮聽得“亞羅號”船長英國人肯尼迪來報“亞羅號”被查禁,他親自帶人趕往現場。此時粱國定戰船,停泊在永清門外,被抓的船員還在船上。巴夏禮登上船,便即要求將所有被扣水手交還給他。根據道光二十三年《虎門條約》,英國船隻上任何船員,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中國方面不得單方面逮捕。如果他們有犯法情事,須知會英領事,由後者進行調查,決定是否移送中國官府。
梁國定自然不會答應他的要求。在他看來,這不是一艘英國船。而且水手中夾雜有朝廷通緝的江洋大盜,證據確鑿,大清水師完全有權抓人。再者,此事已經報告上官。沒有上官命令,絕不放人。
整個交涉,巴夏禮態度強硬,用詞嚴厲,指控他們嚴重違背協議,必須立即放人。船上的水兵們對他的要求嗤之以鼻,針鋒相對。巴夏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