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2 / 4)

小說:包公案 作者:炒作

。”仁宗見疏,集文武官商議。有參知政事李沆出班奏道:“臣聞河南省下,近年以來,冤獄未決者不下數十,今天道荒早,莫非是此緣故?欲要賑濟河南饑民,若委別官去,莫道救民,反是擾民。除是包太尹可任此職,必慰民望,方見實效。”

仁宗聞奏大悅,即日宣過包太尹,御寫“委卿而行”四大字,頒敕書與拯前往河南賑濟饑民。包拯領命謝恩,辭帝出朝。

次日將本府公事封停了畢,帶領親隨公吏黃勝、李寶、張龍、李虎等二十四名無情漢,整備轎馬,離京都望河南而行。

正是著七月中旬天氣,不寒不暖。路途中聽得一聲悲悲切切之孤雁,柳梢底時聞哽哽咽咽之殘蟬。嘗言道,正是:客途最怯秋風動,惹起離愁望故鄉。

包公與從人在途,曉行夜住,經過了幾個驛所,一日,行到地名橫坑,那三十里程途都是山僻小路,沒得人煙。當午時候,忽有一群蠅蚋逐風而來,將包拯馬頭團圍了三匝。拯用馬鞭揮之,才起而複合,如是者數次。拯忖道:“此蠅蚋嘗戀死人之屍者,今來馬前繞集,莫非此地有不明之事?”即喚過李寶喝聲道:“此有蠅蚋集我馬首不散,莫非有冤枉事,汝隨前去根究明白,即來報我。”道罷,那一群蠅蚋翼然飛起,引著李寶前去。行不上三里,到一嶺畔楓樹下,直攢入去。李寶知其敵,即回覆於拯。拯同眾人經其處,著李寶用鋤頭掘開二尺土,見一死屍,面色不改,似死未久的。拯令反覆看視,身上別無傷痕,惟陰囊碎裂如粉,腫尚未消。拯知被人謀死,忽見衣帶上系一個木刻小小印子,卻是買布的記號。拯令解下,藏起於袖中畢,仍令將屍骸掩了而去。靠晚邊亭子上一夥老人並公吏在彼迎候。拯問眾人何處來的,公吏稟道:“河南府管下陳留縣宰,聞賢侯經此,本縣特差小人等在此迎候。”拯聽罷吩咐:“明日開司與我坐二三日,有公事發放。”公吏等領諾,隨馬入城,本縣官接至館驛中歇息。

次日已打點吩咐衙門與拯升堂幹事。拯思忖路上被謀死屍離城廓不遠,且死者只在近日,想謀人賊必未離此。乃召著本縣公吏吩咐道:“汝此處有經紀賣上等好布的,喚得來我要買幾個。”公吏領命,即來南街領得大經紀張愷來見。拯問:“汝作經紀,曾買哪一路布?”愷複道:“河南地方俱出好布,小人是經紀之家,但有來者即貨之,不拘所出。”拯道:“汝將眾經商所貨布,每各揀一疋來,我看中得者,可領錢買。”愷應諾而出,將家裡布各選一疋好的來交與拯。與堂上公吏人等,哪個知道拯要驗此死屍一事,只說拯真是要買布用。

比及拯逐一看過,都無其印號。恰好看到一疋,與其印字暗合,拯遂道:“別者皆不要,只用得此樣布二十疋。”愷道:“此布日前太康縣人李三帶來,尚未貨賣,既大人用得,就奉二十疋。”拯道:“可著客人一同將布來見。”愷領諾,到店中同賣布客人李三揀過二十疋精細有號頭的送人司見拯。拯復取木印記對之,一些不差,乃道:“布且收起。汝買布客伴還有幾人?”李三答道:“共有四人。”拯道:“都在店裡否?”

李三道:“今日正待發布出賣,聽得大人要布,猶未起身,都在店裡。”拯即時差人喚得那三個來,跪作一堂。拯用手按著鬚髯微笑道:“汝這起劫布商賊,有人在此告首,日前謀殺客人,埋在橫坑半嶺楓樹下,是汝這幾人所為矣。”李三聽說,便變了顏色,強口辯道:“此布小人自貨來的,哪有謀劫之理?”

拯即取木印著公吏與布號逐一合之,不差毫釐。吏復:“此布之號與木印果同。”及道強賊尚自抵賴,喝令用長枷將四人枷了,收下獄中根勘。李三眾人神魂驚散,不敢抵賴,只得將謀殺布商劫取情由招認明白。公吏疊成案卷,拯判下:“為首謀者合償命,將李三處決;為從三人配及惡地方充軍;經紀家供明無罪。”判訖,審得死商系某處人氏,徑差人前往,召得其子來,悉以布疋給還之。其子方知父被人謀死,感泣拜謝,帶將屍骸回去。陳留百姓無不歎羨,包公之明於此益顯。

第四十七回 笞孫仰雪張虛冤

斷雲:

賢侯賑濟民情洽,吳氏冤明獎譽真。

一念謀人天有眼,致交包拯擬條刑。

話說包公在陳留縣判斷謀劫布商強徒一事,官宦欽服,庶民仰敬。在縣審察民情,完了公事數日,吩咐從人整備轎馬,離了陳留縣,徑望河南進發。怎見得,有詩一篇道:

颯颯西風落葉秋,使君車馬擁輕裘。

此行端為生民計,始信當時有俊侯。

包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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