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文彬書記叫他,胡云珍心裡就有些不痛快:縣法院呆得好好的,你下來幹什麼?你要不下來,說不定我還能再上個臺階呢!難道你看見人家王三平、任力都從這上了副縣級領導。也來做這個夢?呸,看你家祖墳裡。埋進去個副縣級沒有?那可是以前的七品朝廷命官呢!是個人就能當嗎?瞧你在法院管地都是些什麼人?出來對老百姓不是打,就是捆!上次就因為你們法院的打人。鬧得我都在魚灣下不了臺!我胡云珍在魚灣大隊幾十年了,什麼時候丟過這個人?真是個掃帚星!不管在哪遇到你,我都倒黴!這次你叫我,肯定又沒好事。
果然,胡云珍聽完文彬轉達縣委李書記地指示就發火了:“都是啥球的人咧!就見不得人家馬柳平做工作嘛!有本事,他們也辦個公司,讓大隊地社員們富起來。日怪哩,社員們窮得都餓死了。他們這些當領導的,臉上就光彩?我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人。自己不好好做工作;人家做出點成績,他就眼紅!四處造謠、翻老婆舌頭。做球的些甚營生?還像個黨員幹部嗎?還丟黨的人咧。縣委咋啦?縣委也要講理。這個事情,我從頭到尾,都清清楚楚的!馬柳平做的沒有一點點錯,給咱公社、給全縣立了大功哩。應該建議縣委給他發張獎狀,好好表揚一下人家後生。我胡云珍一般不服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