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氣,說道,“從未想過,有個女人,竟然膽大包天的想要自己當城王。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四哥他不答應給你封地,你是不是要去十七弟身邊,利用他的北寒?”
莫蘭一點頭,“對!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北寒不容我,我還可以去麗朝,麗朝不容我,我可以去更遠的地方!當然,我每到一個角落,我都要帶走一大片人才!我每走過一寸土地,我就要挖走那片土地上所有百姓的心!到時候,就算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容納我,我照樣能夠在大地上,燃起數不盡的熊熊烈火。直到我的目的達成為止!”
這!這樣一個女人!就是十七弟看中的女人嗎?
這樣一個女人,估計四哥聽了之後,他第一時間,直接扼殺了她!
當今太子聽了,他一定會退卻三步!
滿朝文武聽了,一定會果斷指她為禍國妖女,厲聲鞭策,直到把她送去絞首架,才肯罷休。
上官興祿突然發現,自己的手,竟然在發抖。
為何發抖?是害怕?
不是!
為何會發抖?理由他怎麼想也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