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流露。
“好吧!暫時拋開仇敵的念頭,我們也不急。”那位左腮有一顆美人痣的女郎,把搭住劍把的手挪開嫣然微笑:“反正你知道,往下拖,對你愈不利,我們的人將會陸續趕來會合。”
“屆時再說吧!呵呵!”高大元的打算就是等,免得費神到處去找敵人:“不談舞,談歌。我知道的是,是最原始的歌,伊伊呀呀已經無人能懂。然後演變為詩,再變為樂府,正式與歌舞聯合發展。最後發展出詞,與曲結合大放異采。最初的詩三百,老實說,十之八九是歌,原始的歌,古代十五個大部落的民俗歌謠。我想想看,這裡該是那一個部落……”
“你到底在說些什麼呀?”施明秀斜視著他忍住笑。
“你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因為你是歌舞的卓越專家。”高大元隔案握住施明秀的手,輕柔地撫摸:“想起來了,那些詩歌,都是周朝都城以南的部落所有,範圍在大河以南,不及大江。大江那時好像稱荊蠻,發展出吳歌,已經是詩三百以後千年左右的事。貴教的總秘壇,一度曾經建在承天府,你該知道吳歌吧?”
“承天府是楚。”
“差不多啦!多走幾步就可人吳。江西九江府,就是吳頭楚尾。呵呵!有一首子夜歌,你聽:宿昔不梳頭,絲髮披技兩肩。腕伸郎膝上,何處不可憐?攬枕北窗臥,郎來就依好,小喜多唐突,相憐能見時……”
“閉嘴!”另一位瓜子臉特別顯得精明的女郎,冒火地伸手拍案叱喝。
“咦!朱姐,你怎麼啦?”施明秀一怔,扭頭訝然問。
聽稱呼,這位女郎的身份不比施明秀低。
“這壞蛋在有意調戲你。”朱姐狠瞪著高大元,不解風情:“他握你的手,那不是你腕伸郎膝上,何處不可憐。你看,你我都不曾梳頭……”
“唷!你也懂嘛!”高大元放了施明秀的手,笑得邪邪地:“吳歌十之七八,是歌男女情懷,非常的唯美,你可不要想歪了。你如果想聽涉及男歡女愛,涉及情態詩的歌,我就唱幾首一代名詩妓,本地大美人史鳳的迷香洞詩給你聽……”
“他把我們看成妓女。”朱姐真的冒火了,手動劍出鞘,像發威的雌虎:“施小妹,他在鄙視你。”
高大元跳離交椅,閃在一旁揹著手無意拔刀。
“天地良心。我是遊戲風塵的浪人,與在風塵打滾的倡妓是知己知音,那會鄙視妓女?”高大元怪腔怪調:“古代部落溝通人與神的靈媒,就是實際的領導人巫女。也稱神女,是男性討好示歡的膜拜物件,地位極為崇高,能歌善舞人見人愛。大文豪宋玉的高唐賦中,所稱的高唐神女,寄託在巫山,就影射與憧憬古代的女巫。妓女被稱為神女,出典在此。我告訴你,天下唾罵名妓史鳳的人,十之八九是假道學人渣,缺乏人味。如果史鳳活到現在,那些假道學一定會來這裡喝閉門羹。好了好了,有你一個不懂情趣的女伴在場,動不動就動手拔劍,無趣之至。其實,你們都是情江慾海中的魁首,只知道直接了當的男歡女愛,詩情摯愛對你們是天外的天。施明秀,我要帶你走。”
古代的女巫,是部落的精英,是人與神的中介靈媒。
那時的男人沒有地位,母系社會女人當家。女巫可以接受男人的膜拜求歡,男人也就必須向女巫(神)奉獻財產獵物,女巫便成為可接受饋贈的特殊人物。因此,女巫必須美麗,能歌善舞聰明富機智,這種女人才能有與神溝通的能力才華,既要討神的歡心,也得讓膜拜她們的男人,心甘情願承獻更多的財物。一旦年老色衰成為巫婆,便得由早已培植的下一代漂亮女人繼承。
直至父系社會建立,宗教種類也百家爭鳴,女巫的崇高地位逐漸化為雲煙,被男人所製造的歌舞伎所取代。
然後,格調低濫以欲為主的娼妓,又逐漸取代了歌舞伎的地位。男人與女人的戰爭,女人算是不幸地失敗了。
如果留心觀察,現在仍可隱約看到斑剝的歷史遺痕。由女巫演變而成的娼妓,是男人一手所刻意造成的,卻受到男人用惡毒的詞句唾罵。怪的是男人對娼妓的需要與時俱增。這段女巫變娼妓的轉變期,前後可能經過漫長的四五千年。
迄今為止,在世界某些原始地區部落社會中,仍存在著這種遠古時代的遺痕,女巫仍然主宰著部落的生活,扮演著人神並喜的靈媒,她是神喜愛的聰明美麗的代言人,也是男人喜愛膜拜的神女。
真正有良心的人,並沒鄙視娼妓,有許多妓女,具有極高的才華,她們繼承了古代女子的特質,修習能取悅神與讓男人甘心奉獻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