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部分(2 / 4)

小說:屍兇 作者:擊水三千

沒辦法構建自己的夢境。

要不然,我還真想看看,人面泥偶和夜叉鬼在吃掉了七隻惡鬼後的變化呢。

我們行走的這個位置,雖然還不算真正的沙漠,但風沙席捲下,有時候幾乎鋪天蓋地,根本什麼也看不見。

半沙漠與真正的沙漠,界線其實很模糊。

這樣一來,最悲劇的,便是迷失方向。

走著走著,發現走了好幾天,然後又回到了原地。

是的,這就是沙漠裡,最恐怖的地方。

即使以我和槐樹精的本事,也沒辦法完全分辨出方向來——槐樹精的速度雖然很快,但如果無法確認方向,那也是白搭。

還好,我們倆在某個地方瞎轉悠了四五天後,終於遇到了一隊旅人。

這些人騎著駱駝,駝鈴聲遠遠便傳入了我們的耳中。

在以一口袋水果作為交換後,我和槐樹精成功加入了他們的隊伍,隨著他們踏上了旅途,並且還混到了一頭駱駝當代步工具。

430。第430章 修行之道

槐樹精騎在駱駝上,咿咿呀呀的哼著歌,調子很古老,正是之前我聽過的,屍煞所哼唱的歌謠。

令我萬分好奇的是,我們現在所遇到的隊伍,居然是一個旅遊隊!

算上導遊,一共有十二個人,人手一匹駱駝,還有幾匹駱駝揹負著水、食物、帳篷等東西。

正巧,其中的一匹駱駝背上的行李剛好消耗一空,這才空出來讓給我們。

我覺得有些荒誕:跑到沙漠裡來旅遊,這些人可真是吃飽了撐著,閒著沒事幹。

當然了,因為所處的角度、地位等不同,每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也都各不一樣,所以想法也有區別。

再說,這裡也並不完全是沙漠。

我和槐樹精編了個理由:我倆是姐弟,本來是去一個村子做水源調查和植被調查的,但沒想到回來的時候,車壞了,不得不下車步行,想要返回那個村子。

結果我倆從早上走到下午,一不小心就迷失在了沙漠裡。

沒辦法,如果不這樣說的話,我倆身無長物,連頂帳篷都沒,誰相信我們居然能夠在沙漠裡生存好幾天的時間?

這個理由有些牽強,還好這群人並沒有懷疑——我和槐樹精看起來都不像是壞人,他們簡單商議一下,看在水果的份上,一致決定接納我們倆。

畢竟在沙漠裡,水果那可是真正珍稀的東西。

導遊是個五十多歲、曬得黑黑的男子,個子不高,看起來瘦瘦小小的,穿著件無袖馬褂,戴著頂草帽,看起來很牛仔。

其餘的十一人,基本上兩人一隊,只有一個約莫三十多歲、臉上有著一道刀疤的壯漢,是獨來獨往,其餘人也都有些怕他,不敢和他接近。

剩下的五對人裡,分別是一對看起來六十來歲的老夫妻;一對明顯大學生情侶模樣的小年輕;一對三十多歲、渾身金光閃閃盡顯暴發富氣質的中年夫妻;還有兩個二十多歲的女孩為一對;以及兩個帶著大墨鏡的男子,看起來有點像父子。

槐樹精騎在駱駝的背上唱著歌,我老老實實的幫她牽著駱駝——倒不是她不讓我坐上去,而是導遊說了,這駱駝只能坐一個人。

好吧。

反正駱駝的速度也不快,我還跟得上。

我們一邊走,其中一個帶著墨鏡、二十多歲的年輕小夥子一驅身下的駱駝,湊了上來,一邊啃著手裡的梨,一邊舔著臉問槐樹精:“姐姐,歌唱的不錯哦,有沒有興趣當個網紅歌星?”

“網紅歌星?”槐樹精表示不太理解他話裡的意思。

她接觸的,大多都只是村民,而且還是二十年前的村民,哪裡知道什麼網紅歌星?

“是啊。”小年輕把墨鏡一摘,露出一張看起來有些玩世不恭的面容:“我的公司,就是負責這個的。”

這小夥子的面容看起來稍微有那麼一點點面熟。

似乎,我曾經在報紙上或者電視上見過他,只是一時想不起他到底是誰。

好像……姓王來著?

槐樹精顯然對什麼網紅歌星不感冒,只是笑了笑,手指無意的對著小夥子身下的駱駝一揮,隨後騎著駱駝就走了。

那小夥子還想要糾…纏她,但是身下的駱駝卻忽然不聽指揮,任憑他怎麼催,都是慢悠悠的不肯上前。

我看得清楚,明顯是槐樹精施展了某種法術,影響了王姓小夥身下的駱駝。

小夥子搭訕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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