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眼球,但文章只有區區一塊豆腐塊的文字,大略不過400字,照片也是拍到現場人群的引退。
林森翻開《G城日報》,又是另一種風格,商場的大照片塞到了封面,文章卻被擠到了B7版,單獨是A疊就有70多張紙。在B疊一大串殺人撞車的新聞中間,才找到文章。“危險份子來點通告:我在超市放了個炸彈!”是主標題,副標題是“警方激戰2小時,勝利排險,原來黑包裡是個土雞蛋”。
下午2點,《G城晚報》姍姍來遲,但對超市“偽炸彈”的事情描寫地相當有頭有尾。“某商場遭遇炸彈威脅—上百警方出動—遙控機器人拆彈—原來是個假炸彈”這樣的思路寫了大新聞,另外還開闢了一個版面做花絮報道,採訪了一些經歷者、警察和超市負責任,甚至煞有其事地分析起“誰是真正的危險份子?”,並按圖索驥,關心起該超市“是否有第二波炸彈騙局?”。
林森看到李大成作為受害者代表接受採訪,照片裡的他臉色蒼白,但鎮定自如,連記者都佩服他的邏輯思路。
散發著油墨香的報紙上,幾行小小字讓林森眼睛一片模糊。
那是李大成與記者的問答。
記者:李先生,你知道炸彈後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
李先生(即李大成):我想逃跑,盡全部能力逃跑。
記者:有想過家裡人嗎?
李先生:我當時在8樓,心想,果真炸彈爆炸,家人可能連我的骨頭都找不著一根了,那絕對是粉身碎骨。跑到五樓的時候,我想,萬一真的出事了,總該跟家人知會一聲吧。
記者:頭一個考慮的家人是誰?
李先生:當然是我小女兒。
記者:不是妻子嗎?
李先生:我妻子足夠強,我不擔心,但是我小女兒那麼小,我怕她會難過。
記者:所以你第一個撥通的電話是小女兒?
李先生:我女兒才滿週歲。我打給妻子了。就是叮囑了一些平常的事。後來手機沒電了,很後悔沒有說一些話。
……
林森看著看著,忽然想到混亂中李大成是否說了一句“我愛你”,她回憶不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