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慌不忙地說道:“臣說博爾哈布有罪,並不是說他在路上對獸照顧不周。臣也相信,他對此獸,比對他爹還要好。”
“那他是何罪?”
“欺君之罪!此獸並非麒麟!”
我這話一出,殿中眾人都是不約而同“啊”了一聲。
“太尉此話當真?”
“當真,古籍上有記載,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皇為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為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為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為之長。
諸君請細想,古來四大神獸都有一個明顯的特徵。蛟龍有鱗,神龜有甲,鳳皇有羽,而麒麟有毛。問題是毛呢?此獸的毛在哪?”
鐵鍋和百官聽完,臉上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一片譁然,紛紛議論起來。
博爾哈布的眼皮狂跳,一邊臉紅,一邊臉白,發瘋般朝“麒麟”衝過去,指著它那咯吱窩一小束絨毛喊道:“陛下,你看,這不是毛嗎?它,它也有毛啊!”
“混賬!退下!汝乃小官,非召見,不得上前!”
脫脫見狀,對他就是一頓怒斥。博爾哈布嚇了一跳,趕緊回到自己的站位上。
脫脫接著又對鐵鍋說道:“陛下,臣以為太尉說的在理。此獸身上雖有少許絨毛。但這絨毛,百獸皆有,非麒麟特徵。這麒麟之毛,料想應是極長的毛。”
鐵鍋點點頭,又對我問道:“那太尉可知此異獸叫什麼?”
“依古籍所記載,異獸中,夫諸狀如白鹿且有巨角,似鹿非鹿。臣以為,此乃夫諸。”
博爾哈布一聽,生怕被按上這欺君之罪,跪在下面,哭著喊道:“臣冤啊!這真是麒麟,不是夫諸。”
“休得喧譁!臣也贊同太尉之說法。聽聞,夫諸現世,乃是水災之前兆。唉,這些年確實是水災不斷。
最近又聽工部說起,黃河有大隱患。如今看來,夫諸現世,這是上天向我們示警,小心黃河大決口。臣以為,下一步要議一議黃河治理之事了。”
“朕明白,不過黃河治理之事先擱置,下次再議。眾卿,今天之事該如何處置?”
太平說道:“臣以為,夫諸現世示警,當以厚葬。至於博爾哈布,雖將夫諸誤認為是麒麟,但也是一片誠心,並無惡意。臣以為應當將他降一級,小懲即可。”
“好,那就依太平之言。厚葬夫諸一事也由太平負責。退朝吧。”
鐵鍋原本是滿心歡喜,準備迎接瑞獸麒麟,沒想到迎來的卻是寓意著水災的夫諸。
下一步還要耗費巨大的人力、財力、物力去治理黃河。想到這些,鐵鍋早已興趣索然。
門口的博爾哈布聽到只是降一級處理他,鬆了一口氣,急忙磕頭謝恩。
這欺君之罪可大可小,大可斬首,小隻是斥責了事。
自古以來,皇權社會雖有法律,但即便是官吏不徇私枉法的情況下,也只能勉強算是半個法制社會。
因為,皇權永遠凌駕於法律之上。
欺君之罪、抗旨不遵、大不敬等等這些罪名,永遠沒有定義,也沒有邊界,更便利於維護皇權的權威。
皇帝要定一個官員的罪,簡直就是輕鬆拈來。
打個比方,皇帝給大臣下達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你若拒絕,那就是抗旨不遵,當斬。
你若無法按時完成,那就是欺君之罪,也當斬。
發展到一定程度,連“莫須有”這三個字也可以作為罪名出現的時候,法律對皇權來說,就是可無可有的東西。
在剛才,博爾哈布的生死就在太平的嘴邊,就像是來回走在鬼門關的邊緣。
如果太平繼續添油加醋,說博爾哈布罪不可恕,那鐵鍋很可能就斬了他。
故此,當太平走出宮門時,博爾哈布還跟在他後面不斷致謝,真的是感激涕零。
博爾哈布,他是懂皇權社會的遊戲規則的。
……
就在異獸夫諸死去的一個月後,新上任不久的工部尚書賈魯向朝廷上報了治理黃河的詳細方案,還有治水圖。
這一報上去,朝堂上就分成兩派,對治理黃河之事爭吵不休。
一派由左丞相太平、工部尚書賈魯為首,主張治河之事勢在必行。
其理由是黃河含沙量與日俱增,河床不斷增高,必須在易決口的地方築河堤,並清除淤泥,疏浚河道。
否則,一旦遭遇連綿雨季,又是引發大水災,造成流民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