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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侄子孝文帝留下來的龐大帝國官僚層,不可能全部換掉,還得靠他們幹活,那麼朱棣是很不放心的,他只能重用伺候的自己的閹奴們,如此他才放心一些。因為太監是給自己端茶、送飯、倒馬桶出來的,能有什麼氣節可言?無非是皇帝身旁的一條狗。
狗是自己豢養長大的,總比地裡耕田的牛、路上拉貨的驢更好使。
成祖朱棣一朝,最有名的太監是那位七下西洋的鄭和。《明通鑑》說:“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蹤跡之,且藉以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原來是為了尋找那位還沒死去的孝文帝。孝文帝仁厚,在士人中聲譽很好。這樣詭秘的事,他能讓那些文武大臣去辦嗎?沒準那些人心中對孝文帝還抱以同情,那麼只能派自己的心腹太監了。成祖朝同鄭和齊名的還有一位出使西域的太監侯顯。
永樂三年(1405年),朱棣又派太監山壽率軍出雲州——太監統軍,自唐代魚朝恩開始,到明代成了常例。《明通鑑》寫道:“自上(成祖)即位後,中官出使,歲以為常,此又典兵之始雲。”宦官,在政府的官員序列中,沒他的位置,無論統兵還是治民,只能從行伍或科舉中選拔,可是宦官一旦成為皇帝的私人代表,那麼就不在乎“名不正言不順”了。皇帝既然讓他幹,那他就什麼都可以幹。既然可以出使外藩,統帥軍隊,那麼開礦牟利、監造工程、管理東廠、西廠的特務組織,還有什麼幹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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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重用太監還能重用誰(2)
皇帝一開始重用太監,往往是辦一些不好擺在桌面上的事情。那些朝廷法度規定的事情,如平叛禦敵,如管理百姓等等,可以讓文武官員去幹,可是去找皇帝私人的死對頭,去幫皇帝個人聚斂財富,去監視手握重兵的將帥,或者替皇帝到某個青樓裡找個美女,只能派和自己朝夕相處過的太監。一個超大規模的集團公司,其分支機構很多,那些常駐在外地的分公司、辦事處經理,一年才回總部述職一次。董事長總是擔心這些人私下裡把公司的財富據為己有,表面上他還得依靠這些人開拓市場,可私下裡他更相信自己的秘書和司機,找個機會便讓秘書下去巡查分公司的經營情況。而替董事長辦一些需要保密的個人事情不能讓職能部門的人去幹,只能靠秘書或司機代勞。
太監之禍,這些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有一條,太監哪怕再無恥,再沒有氣節,首先他沒有子女,他可能假借皇帝作威作福,貪汙腐化,可這種行為對皇帝來說是“小節”,有時皇帝還擔心手下的人太有操守了,不貪金錢可能所圖者大,這麼多官員,保不定有想做皇帝的,這些人做了皇帝能傳之子孫。——因此有比太監更大的誘惑。
而太監再折騰又能折騰到哪裡去?而且如朱棣這樣的馬上皇帝,相信自己能控制住太監。永樂一朝,太監雖然有權,但不能為亂。——重用太監而不亂的前提是:皇帝必須能幹、果斷、勤勉。碰上了熹宗這種只會做木匠活而不理朝政的荒唐皇帝,這就靠不住了,從小伴他長大的太監魏忠賢要攬權就很容易了。朱元璋以為太監沒文化,就不能亂政。錯了,他自己沒多少文化不照樣做了皇帝嗎?魏忠賢識字不多,照樣能做秉筆太監,有了權力,識字不識字不是頂重要的事情。
宣宗一朝號稱明之盛世,可宣宗朝太監之禍也很厲害。宣德六年(1431年),宣宗誅殺太監袁琦,並將他的同黨十幾人一起處死。這袁琦自幼伺候宣宗,感情不可謂不深,但他仰仗恩寵肆意妄為,派宮廷裡的內侍,以採辦為名,到處掠奪官府和民間的財富,搞得天怒人怨。這宣宗算個明白人,不殺袁琦這民怨難平。可等殺了袁琦不久,又賜予司禮太監金瑛、範洪免死,詔書極盡褒美之詞。為什麼宣宗要搞這樣的兩手呢?史書裡講:“上即罪琦等,以此示賞罰之公。於是中官之寵任者如故。”也就是說,皇帝沒辦法離開這些可以替他辦私事的親信太監,他殺了袁琦只是這個太監太過分了。那麼這樣一手硬一手軟,自然使後面的太監琢磨,如何能避免袁琦那樣招殺身之禍,而如金瑛等人那樣,搞到皇帝的免死詔書。這樣的話,殺死再多的亂政太監,也很難避免太監繼續亂政。
許多皇朝便重複了重用太監——誅殺這些太監——再重用另一撥太監的惡性迴圈,直到亡國。皇帝何嘗不知道用太監如飲鴆止渴,但他不重用太監能重用誰?重用別人他更不放心。
劉瑾當權時的監察官員(1)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後,權柄操於大太監劉瑾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