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附近村裡的孩子發現了。他們拿著玩了幾天,又在莊稼地裡埋丟了。孩子們警惕性不高,沒把這件事告訴家長,這一線索也就沒反映到警方。
他的這個差錯,恰恰說明他當時心情惡劣。
路也走亂了,沒走他預先踩好的路線,只認準永定河方向,走到河邊逆水而上,尋找那個漫水橋。天亮的時候他走到西墳,爬上一座小山,這兒離他家已經不遠了。他選擇了一片槐樹林,在那裡用一堆枯樹葉把槍埋起來。當時只能簡單處理,因為天已經大亮了,他只能再等天黑才能把槍運回原處。
早上6點,他來到母親家,換上一副剛起床的面孔。
這時他已不住母親家,母親為他租了間小房,白寶山單獨住在外邊。這樣,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麼。
白寶山連續作了4案,都逃避開警方的打擊。他並不把殺人當回事,毫不顧及他所造成的後果。他多次開槍,打死打傷軍人和警察。除了與巡警交火是一場遭遇戰,其餘全都是他有預謀地在進攻。
白寶山已成為一個冷血動物,一部血腥的殺人機器。他的殘忍性就在於:當他確定了某一攻擊目標之後,無論是誰阻礙了他,他都要把對方在肉體上消滅掉。
第四章
一、一包玉米和10年徒刑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著外部的和內部的原因。白寶山返京後不到一個月就重新作案,5O天內連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傷軍警人員6人,除了他反覆強調的戶口問題外,當然有著他自身的更深層的根源。
早年因盜竊,他被判刑。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與他離婚,兒女也跟著受累。他認為前罪判得過重,這影響到他的整個前程。他把這筆“賬”記到法律和社會的頭上。
按照白寶山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