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電?等它長大了,奔跑起來肯定疾如閃電。
不過這名字實在忒俗氣了些,像爛俗的電影裡的犬隻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給它?讓它姓孫?成為老孫家的一員?唔,這個想法不錯。以前大學有一哥們兒,家裡的那隻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個大名叫季常。那哥們兒沒事的時候就季常、季常的喚,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在喚弟弟或是喚兒子呢……不過在孫志新看來把自己的姓冠在一隻狗身上沒什麼不妥,真心對待犬隻的,會把它當成家人,是家庭裡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給主人留下許多美好的回憶。如此喚它,更顯親近。
得,就讓它姓孫!
那麼,孫啥好呢?
孫志新撐著下巴想了半天,總覺得那小傢伙安靜的時候眼眸很像納魯。不被逼出一紅一綠的怪異雙瞳的時候,納魯就生得有那樣的犬科動物一樣的棕瞳,溫潤、專注,可以看得人心裡悸動不已。而狼的雙瞳在夜光被燈光直射時會映照出一紅一綠的瞳色,也跟納魯狂躁的時候差不多。
怪了,為什麼納魯的眼睛這樣像狼?難道他身體裡有狼基因不成?這個念頭在孫志新心裡一閃而過,覺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譚,便略過這個念頭去想別的:
不如……
孫志新無良的笑了,最終給小狼定名為:孫小魯。
以自己的姓,加上納魯的名字,最後得了這麼一個絕對中國式的名字。
孫志新大樂,又開始對著得名為孫小魯的小狼揮舞勺子,張嘴比著口形無聲的喚:孫小魯,爺決定像疼兒子一樣疼你!
…
…
結果,當天晚上納魯和泰格、奧格三人回來的時候已經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點了。
孫志新先頭強撐著眼皮還縮在帳蓬裡偷偷的縫皮革衣裳,過了一陣實在堅待不住,火堆發出的火花實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麼眼疾,以後變成瞎眼老頭子什麼的。便放下手裡的東西不再縫製,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資料,看還有沒有什麼可以利用的,藉助它來改變部族的現狀。
小狼,呃,孫小魯顯得很安靜。一來是吃飽了;二來是藥物發揮了作用,讓它的腿傷不再那麼疼痛;三來野生動物的感覺都是極度敏銳的,一段時間呆下來,它感覺不到孫志新的惡意,且這個兩腳怪還讓它不再那麼疼痛,又弄了食物給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麼重。
換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會這麼好相處。但小狼畢竟還小,正處於有奶便是孃的年紀,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孫志新一切的舉動都換來了它的好感,所以孫志新再一次給它換藥時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孫志新兩口就作罷。其餘的時候要麼就嗅自己腿上的傷藥的味道,不滿的一直噴鼻,要麼就是和脖子上的繩子搏鬥,它討厭被拴住。
孫志新用皮革碎料給它做了一個小窩,小傢伙在裡面溜噠了兩圈,在邊上尿了一小泡標註自己的領地後安靜的呆在裡頭。它很精明,知道那裡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靜的待著,因為畏火儘量讓自己遠離火堆的方向,一顆毛絨絨的頭顱轉向孫志新的方向,拿一對圓滾滾的眼睛瞅孫志新,眼裡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轉變成好奇。它整個兒的表現就像人類的小孩一樣,好奇心嚴重大過警惕心,對一切新鮮事物都好奇。
孫志新看一會兒PDA,抬眼瞅一眼它,繼續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會心的微笑,對現在這種身邊有陪伴的感覺非常滿意。
過得一會,布庫風風火火的衝進來,叫道:“吉瑪,帕帕他們回……咦?”
布庫一下就瞧見了被拴起來的小狼,眼神迅速轉成戒備:“這東西哪裡來的?”
孫志新打著手勢:“撿的,可愛吧?我打算養他。”
見布庫衝進來,小狼機警的從窩裡站起,身體下蹲,屁股翹起,做出一副撲擊攻敵的準備。
孫志新連忙拉著布庫讓他離小狼遠些,布庫正要說話,又見簾子掀動,納魯三人魚貫而入。
納魯往裡邁著步子,注意力被噴香的肉湯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問:“小新,晚飯吃什麼?嘿,我聞到了肉的味道!我們餓壞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頭牛!”
納魯在行為上被迫贊同泰格與自己共享一個吉瑪,心理上卻是大約永遠都不會舒服,兩人重新迴歸到大方向和平共處,區域性戰爭卻是硝煙不斷的局面上。聽見這話便忍不住皺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針鋒相對的頂他幾句。卻見到泰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