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3 / 4)

儘管它小了點兒,用起來也很不錯的,比大人的更省勁。”

“噗!”哥本噴笑了一聲,會幹出偷自家兒子東西事的的人,果然也只有孫志新。又問:“他又去找孫小魯了?幹嘛不等我和阿爾法?”

“不是,孫小魯昨天晚上自己回來了。”

“咦?小狼找到了?那隻小傢伙呢?”

“應該是跟在吉瑪後頭。從昨天起它就一直黏著吉瑪。”

哥本曲起自己那條殘廢的腿不讓它受力不舒服,偏著頭想了一陣,道:“我說布庫,你有沒有感覺你吉瑪不太對勁?”

“哈?”布庫睜大了眼。

哥本點頭肯定:“你吉瑪一定是發現了什麼有趣的東西。”

“是什麼?”布庫也來了興趣,又道:“不對,吉瑪要是發現什麼有趣的,肯定會告訴我。”

“那可不一定。”

“不信。”布庫對自已的吉瑪死忠得很。

“那你跟我來,咱們吊在他身後,看他在搞啥名堂好不好?”

“好啊!”布庫果然受不了這個誘惑,興致勃勃的跟上哥本。不過那心裡還是維擁孫志新的,就又道:“萬一當真是吉瑪有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秘密怎麼辦?這一次就不叫伯納和魯高因去了。”

聽聽,都是誰家的孩子的口氣?即然是秘密,自己想知道卻不讓別人知道,已經深得孫志新的惡劣之風……

孫志新從瑪斯那裡用披肩的做法換到了一口大口徑的陶鍋,又在它裡面裝滿了食物,背上也揹著食物,手裡拽著偷來的奧格的吹箭筒子和孫小魯一起往大奔那裡趕,一點也沒發現哥本和布庫正尾隨在後。

除了這些,孫志新還臨時在奧瑞克的帳蓬裡配製了一些凍傷藥,又去找婦女們拿了一些織好的亞麻布當繃帶裹傷用,這會兒正緊趕慢趕的往狼窩那邊跑。

“瞧瞧,背這麼多吃的到處亂鑽洞,可不是有古怪怎麼地?”哥本道,把布庫抓起來放在自己的肩頭。

布庫揪著哥本的頭髮,越來越感興趣,嘴裡一個勁催道:“哥本叔叔,快點!一會兒說不定就看丟了人,吉瑪滑溜得很。”

“好!”哥本腳下加勁,偷偷摸摸的跟在孫志新後頭一路摸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

PS:

俺家老姐加了一個群,裡面全是有了孩子的婦女們,沒事就聊織毛線,說自家孩子老公的話題,很是好玩。在她們眼裡,孩子全是寶貝,是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老公側全是廢物,屬於可有可無那種附屬品。我挺喜歡去偷看我姐的聊天記錄,經常笑得抽風。比如某女討厭其老公,一個月只和老公做兩次,美其名曰‘半月談’。

我才知道那個黨內刊物雜誌還可以這樣解讀的……噗!

於是我又好奇的問姐:假如那半月裡她連‘半月談’都不樂意,那她老公怎麼辦?

姐答:請他自己‘手談’一局!

噗!

噴血!

原來圍棋術語也可以這樣用,狂笑!

149、人狼,狼人 04 大奔……嗝兒!

第三次走通往大奔的狼群那裡的通路就更熟悉,孫志新很快來到了狼群當中。狼群再次見到孫志新的反應更淡,負責警戒那頭雪原狼瞅了孫志新兩眼,沒露出任何排斥的神色就把眼光轉到了孫志新的背蔞裡,被那裡面散發出來的食物香味兒所吸引。

孫志新直奔哈里斯身邊,見他又鑽回了大奔狼腹下的軟毛裡,雙手摟著大奔的脖子睡得很熟。一張英俊逼人的俊臉帶著孩子似的純真睡顏,無論怎麼看是一種享受。老實說,他與大奔配到一起讓人想起一幅名畫,和諧得有一種水乳交融的感覺。

“哈里斯。”孫志新搖醒他。哈里斯迷迷濛濛的睜開眼,習慣的露齒一笑。

那笑容實在是太招人了些,孫志新有些受不了的拖他起來,打著手勢道:“把背蔞裡的食物拿去喂狼,我來煮肉湯喂大奔吃一些。”

哈里斯乖巧的起身,拿食物喂狼去了。孫志新則生起火,把鍋架上去煮肉湯。

洞裡驟然生出火來,群狼都有些懼怕,目光警惕的看向火堆。凍傷比較輕的還能移動著自己下意識起身遠離火堆,走到更靠近洞壁的地方。哈里斯逐一撫摸著安撫這些畏火的動物,把食物送到它們嘴邊。

孫志新一邊煮肉湯一邊用眼光打量著哈里斯的動作,他對付每一隻狼的動作都差不多,先是輕輕拍拍它們的頭顱,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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