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亞相比,瑞士的單位土地面積使用的化肥數量要高出10倍。這種問題早在亞當·斯密的時代就被人注意到了,他指出,〃透過玻璃、溫床和暖牆等手段,蘇格蘭也可以培育出極好的葡萄……〃類似的,瘋牛病也是英國採取的集中飼養模式導致的結果,這種模式對肉牛來說,生存環境要比在阿根廷或者巴西惡劣得多。由高價格保護的農業在各種投入上肯定都更加密集,包括那些對環境有害的種類。
現在再看下一個論點,所謂全球化導致了各國在環境保護監管上的惡性競爭。它包含三個要點:第一是對外貿易鼓勵了環境破壞型的生產活動的搬遷;第二是各國的監管程度存在差異,誘發了這類搬遷,這是很不合理的;第三是結果導致了惡性競爭的爆發。在評價這些觀點的時候,我們需要首先弄清楚,此時是在討論地區性或全國性的環境破壞問題,而不是全球性的問題。
監管競爭方面的危險即使真的存在,也是被誇大了。首先有明確的證據顯示,發達國家並沒有向發展中國家輸出汙染型產業。汙染型產業往往是比較複雜的、資本密集型的部門,即使發展中國家的監管標準更低,把這些生產搬遷過去獲得的收益也很有限。還有,跨國公司在不同的國家經營工廠的方式並不敢有太大的懸殊,那樣做的節約有限,卻可能讓自己遭到公眾的譴責。出於這些原因,發展中國家在汙染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的份額並沒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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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節:外貿帶來的傷害(12)
但需要強調的是,如果是出於環境監管政策的考慮,把企業從一個國家遷往另一個國家,或者從國內的一個地方遷往另一個地方,那也可能是完全合適、對各方都有利的。激進的反全球化的批評者們的一個觀點是,這會破壞地方的自治權。可是,環境監管方面存在差別恰恰是這種自主權的自然的表現。在處理本地的環境外部性問題的時候,收入、偏好和地理位置的差異完全可能讓不同的地區或國家採取不同的環保標準。如果汙染企業要從標準較高的地區或國家遷往標準較低的地區或國家,這個世界無疑會得到改善。高標準的地區或國家能夠消費汙染產業的產品,而不必在本地生產,同時低標準的地區或國家的經濟能更加繁榮,以補償它們對於汙染的更大度的容忍。
對此觀點的反駁是,企業可能利用所謂〃監管套利〃來破壞高標準的地區或國家的監管。這種危險顯然是存在的,然而合適而正確的反應應該是:地區之間並不是處在零和博弈之中,某個地區如果在汙染產業方面擁有比較劣勢,那麼就會在非汙染產業上擁有比較優勢。
而且在實際上,所謂環境監管發生惡性競爭的證據不足。研究顯示,發展中國家的環境監管正變得越來越嚴格,部分是來自政治壓力。34實際上很明顯,汙染的大氣和水源在吸引跨國公司的時候是很不利的條件,因為這會導致外國的職業人員不願意前來工作和居住。顯然,許多國家都發現,執行環境監管是困難的,因為當地的行政系統軟弱或者腐敗。但有兩點很清楚:第一,發展中國家幾乎所有的環境退化都與外貿無關,例如,德里在冬季由於燃料導致的空氣汙染;第二,發展中國家的民主制度的發展(這是受到鄙視的〃新自由主義〃或〃公司主義〃全球化時代最吸引人的特徵之一),正如本書第二部分所討論的那樣,極大地加強了當地環境保護團體的遊說能力。
在高收入國家,同樣確定無疑的是,環境保護標準在過去二三十年正在競相提高,而不是惡性競爭。隨著監管的加強,地方的空氣和水源的質量大有提高。如果還沒有做到,經常是因為農業的保護主義政策導致化肥的投入太多。布瓊·隆伯格在《多疑的環保主義者》一書中舉出了很多例子,表明在過去幾十年裡高收入國家的地方環境得到了顯著改善。35批評者們可能以為,目前的監管標準還不夠嚴格,但他們不能否認改善的大趨勢。
最後我們再看看世界貿易組織的角色。批評者們指出,它在本質上是仇視環境保護監管的。他們所引用的證據是世貿組織中發生的一系列糾紛案例,例如,〃金槍魚…海豚〃案件……美國和墨西哥之間關於美國禁止進口用可能殺死海豚的漁網捕獲的金槍魚的爭執;美國對委內瑞拉及巴西之間關於美國執行的清潔汽油標準的糾紛;還有美國對印度、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和泰國關於限制進口用威脅海龜生存的漁網捕獲的小蝦的爭執等。可是,在所有這些爭執中,世界貿易組織……及其前身的關貿總協定……都沒有否定美國保護環境的權利,而是堅持認為:美國不能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