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躁,像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長此以往下去,他現有的優勢,早晚會被弘曆超越。
阿瑪如今最喜歡的兒子雖然是弘時,但宜萱心裡明白,在自己這個四爺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兒永遠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將來他登極九五,在選擇繼承大統的人選上,必然選擇的是最成熟穩重的兒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歡的兒子。
所以,弘時現在太需要一個像星徽這樣的人來幫助他了!!
宜萱將剛剛蘸飽了徽墨的狼毫擱在青玉筆山上,緩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朝著星徽蹲身做了一個萬福,道:“如此,多謝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舉動驚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攙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動聲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雙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書寫家信。
“父王臺鑑:
見字如見吾。旬月未見,拳念殷殊。謹以尺素,略吐愚思。”——口頭上,宜萱自然是要稱呼四爺為“阿瑪”,可在書信中叫“阿瑪”,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夠尊敬,便漢化地尊稱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細斟酌著話語,按照古人的習慣,徐徐寫著,將所發生之時,也細細娓娓道來,又言本不願驚動阿瑪,私告之弘時,故而弘時馬不停蹄親至,又勸自己不該隱瞞,故而特在書信中贅述。
“星徽此子,請父甄鑑。”落下這麼最後一句,再寫上“敬請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擱筆。
宜萱吹了吹尚未乾透的墨跡,問星徽道:“你看這麼寫……可有問題?”
星徽笑了笑,“很合適。”
還好以前懷恪經常寫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著從前的習慣來,沒有做太大變化。既然星徽也覺得沒問題,宜萱便將信箋摺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寫上“父王親啟”字樣,再以蠟